中国司法部日前发布《关于修改<取得国家法律职业资格的台湾居民在大陆从事律师执业管理办法>的决定》,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发言人马晓光应询介绍了相关情况。

马晓光称,获大陆律师执业证书的台湾居民可代理案件的范围将扩大(图源:新华社)
司法部正式发布了第136号部令和第176号公告。
马晓光称,自2017年11月1日起,取得大陆律师执业资格并获得大陆律师执业证书的台湾居民在大陆执业可代理涉台民事案件的范围将扩大至五大类237项。
马晓光表示,此项开放措施将为广大台湾法律界人士尤其是中青年法律从业者来大陆就业、兴业创造更好的发展机遇,提供更广阔的发展空间,为深化两岸各领域交流合作、保护两岸同胞合法权益提供更有力的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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