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兑现言论自由,否则国歌法则归类恶法 ☆ 收藏 来源:高洪明博客 分类: 📚 文史 发布时间:2017-11-04 15:48:20 分享 微 LINE 书 ↗ 🔗 声明:本文转载自 「高洪明博客」, 或因排版与篇幅原因进行过编辑,内容未经本站独立核实,不代表本站立场、观点或建议。 如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我们,核实后立即删除。 [ 免责声明 ] 🔊 朗读 ⏸ 暂停 ⏹ 停止 语速 0.8× 1× 1.25× 1.5× 中国前些时候通过国歌法,近日又修改了刑法,侮辱国歌行为最高可判三年徒刑;对此海内外网络舆论质疑批评声音不断。笔者认为: 一制定国歌法大可不必指责,因有国歌法比没有国歌法好; 二侮辱国歌入刑要慎用,不可任性贴标签式的滥用; 三国家保障人权兑现言论自由即批评党国自由,否则国歌法则归类恶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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