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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世人权价值 台湾转型正义不应回避慰安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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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立法院最近在讨论如何处理政府与过去历史错误、伤痛和解的相关立法工作,不过,其中最重要的当属《促进转型正义条例》,台湾朝野关切的议题除了对未来“促转会”的“凖司法权”是否可能违宪、违反人权讨论外,还包括该法处理的时间起算点是否应延伸到日本殖民时期,即是否应处理慰安妇及原住民土地正义问题。以“普世人权价值”来衡量,台湾处理转型正义问题,不应回避慰安妇及原住民,否则就不是真正的转型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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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金山市2017年9月底设慰安妇雕像,日本大阪市将断姐妹市关系(图源:VCG)

联合国人权理事会2017年11月17日对日本政府提出218项改善建议,在慰安妇问题部分,建议日本政府正视慰安妇的历史,并赔偿各国受害的慰安妇;日本大阪市11月27日决定年底前与美国旧金山市断绝姐妹市关系,原因在于旧金山市在9月底于市区公园树立慰安妇雕像;首座慰安妇雕像于2011年出现在韩国首尔,目前全世界已有数十尊慰安妇雕像,除了在韩国,还有中国、澳洲及美国、德国等地。

加拿大总理杜鲁道(Justin Trudeau)2017年9月22日在联合国公开演说,以“加拿大并非奇迹之地”,向全世界宣示修补过去以不当方式对待加拿大原住民历史错误的决心;此前,加拿大政府筹组了一个独立的“真相调查委员会”,花了6年时间调查形同“文化灭绝”原住民的历史,2015年公布调查报告,面对并着手修补错误,展开与原住民真诚和解的过程。澳洲、新西兰也有类似错误,政府领导人除了向原住民道歉,也以实际行动还原历史并透过赔偿等方式实现正义。

“转型正义”(Transitional Justice)通常是指一个民主国家对威权体制时期政府的错误作为、不正义进行弥补,让透过赔偿受害者、追究加害者的过程进行社会修补、族群和解,其基础建立在还原历史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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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慰安妇的凋零,台湾仅由民间声援慰安妇愈见无力(图源:中央社)

根据台湾立法院民进党团所提《促转条例》草案版本,需要追究并还原历史真相的期间为“1945年8月15日至1991年4月30日”,从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日本政府正式向同盟国投降的日子起算,止于台湾前总统李登辉宣布“终止动员戡乱时期”的日子,也是国民党败守台湾,建设“复兴基地”到不将中共视为“叛乱团体”这段时间。

在民进党团认为要追究的这段时间内,国民政府以“动员戡乱”为名,在台湾实施高压统治,因言获罪的白色恐怖是老一辈台湾人的共同记忆,在受害者逐渐凋零下,转型正义应当要做,而且必须加紧做,连有“蒋家第四代”光环的国民党立委蒋万安都不反对,可见已成为“台湾共识”。

不过,这段时间却巧妙的切除日本殖民统治台湾时期的“慰安妇”与“原住民”转型正义问题,而这也是国民党团认为民进党团版《促转条例》的立法,是继目前声请释宪中的“党产条例”的加强版,目的只为清算国民党的政治斗争。

听听看民进党怎么说的。对于慰安妇是否纳入《促转条例》,民进党团总召柯建铭说,“全世界处理转型正义,没有在处理其他国家的”;然而,在2017年11月初,国民党团提出处理慰安妇问题专法时,民进党团干事长刘棹豪却说,希望在《促转条例》中讨论,不需另立专法;在原住民立委要求原住民土地正义议题纳《促转条例》讨论,民进党立委段宜康说,“转型正义不分族群”,但日本殖民时期的原住民问题属“历史正义”,太过复杂所以要再讨论;还有人主张只要落实《原住民族基本法》就能落实原住民转型正义,隐台词就是“别来乱”。蔡英文对于立法院处理《促转条例》,在“脸书”上贴文,指“民进党政府不会用长辈受难的过去来做政治交换,我们会用行动证明一切”,但不知蔡英文所谓的长辈是否包括风烛残年、仅存的2位台籍慰安妇?

从联合国、美国、澳洲的态度来看,处理慰安妇问题符合“普世人权价值”,却是日本不愿面对的暗黑历史,韩国举全国之力协助慰安妇声张正义,难道台湾仅因“台日亲善”,就阻却立法协助台籍慰安妇伸张正义的可能性?任由“慰安妇并非全部被迫”、“有些是自愿的”等言论流窜?

台湾原住民族被压迫始自日本人为夺取山林资源而起,国民党接续为之,厘清历史真相却不论源头,真能厘清真相吗?对于原住民族的转型正义问题,甚至有学者主张须自荷兰东印度公司占据台湾时间谈起。

总之,台湾在讨论转型正义问题,若回避慰安妇、原住民族之受迫害历史还原及向加害者追索实质上或道德上的认错、赔偿,就不是真正启动社会和解的过程,民进党团若不支持在《促转条例》中讨论慰安妇、原住民族问题,至少不要反对另立专法处理,否则将难逃众人之讥,坐实立法为政治斗争之议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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