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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进党提案:台人加入解放军可判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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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立法院司法法制委员会12月4日初审通过民进党立委王定宇所提《刑法》部分条文修正草案,交付朝野协商。王定宇认为中共统治领域被宪法视为“大陆地区”,不在“外患罪”范围,因此提案加上“敌人”,让共谍也适用外患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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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定宇称大陆是台湾的敌人

据报道,由于宪法增修条文对两岸有“一国二区”之规定,涉嫌共谍者只能以违反《国安法》判刑,但绿营人士向来认为《国安法》判刑较轻,主张依《刑法》外患罪判刑。

王定宇称,台湾国防军备及安全政策主要都在防止中国大陆“武力侵犯”,还声称“该国事实上确为‘我国’在世界上唯一之‘敌国’无误”,但是司法实务上却将其视为“大陆地区”,无法适用“外患罪”的“外国”、“敌国”,因此需要“修法”。

王版初审条文明订,通谋外国、敌人致使他国、敌人与“中华民国”开战、或使“中华民国”领域属于他国、敌人者,最重可处死刑、无期徒刑;将投共也纳入外患罪后,“中华民国”国民若成为解放军,同样最高可处死刑、无期徒刑。泄密给外国或敌人者,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国民党立委吴志扬提醒指出,两岸现在气氛紧张,这种修法恐怕会让在两岸活动的人更陷入肃杀之气;尤其是李明哲目前还在大陆,如果此举激化两岸对立,致使大陆检察官上诉求处更高刑又该如何?实在没必要制造机会让陆方提高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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