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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核电设备部厅官李军涉贪污受贿案一审:收受876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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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2月6日,由山东省烟台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国家核电技术公司设备部原副主任李军(副厅级)受贿、贪污案在烟台公开开庭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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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图均为 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微信公众号 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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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2005年至2010年期间,被告人李军先后利用担任中国核工业第二三建设公司第四工程公司经理、山东核电设备制造有限公司总经理的职务便利,贪污单位公款20万元;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876.824463万元,依法应以贪污罪、受贿罪追究李军的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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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审从上午9点一直进行到下午5点半,持续了8个多小时。法庭上,检察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李军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公诉人依法进行了回应,控辩双方充分发表了意见,李军进行了最后陈述。李军的亲属、原单位代表及各界群众旁听了庭审。

庭审结束后,法庭宣布休庭,此案将择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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