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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对养老金支付问题,要全国统筹更要提高参保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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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社部社保事业管理中心近期发布的《中国社会保险年度发展报告2016》显示,目前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基金遇到一定的困局。有13个省份可支付月数已不足1年,黑龙江省的结余已是负数。

中国目前实行的是“统账结合”的养老保险制度,如果当期的收入能够稍稍大于当期的支出,养老金支付能力就没有大问题。从目前全国总的情况看,收入仍然大于支出;只是收入增幅小于支出增幅,以此趋势发展,不远的将来可能出现收不抵支的状况。因此,应对养老金支付能力不足的问题,既要有着眼于长远的政策安排,也要有解决燃眉之急的短期政策考虑。

从短期政策来说,现在最应优先采取的办法就是提高统筹层次,提高养老金的共济性,抽肥补瘦,调剂余缺。目前养老保险尚未实现全国统筹,省级统筹也不彻底。如果完全实行全国统筹,支付问题可迎刃而解。但是,实行全国统筹,并不容易。

养老保险基金余额的多少,取决于一个地方抚养比的高低。在职缴纳保费的人数多,退休的领取退休金的人数少,自然收大于支,有结余;相反则入不敷出。目前广东的抚养比为9∶1,而黑龙江的抚养比仅为1.3∶1。

抚养比为什么会出现如此巨大的反差?这与不同地方的经济发展水平完全相关。当一个地方经济快速发展,提供就业岗位较多,能吸引大量外来劳动力就业的时候,这里的抚养比自然就高;当一个地方经济落后,就业岗位少,人们不得不辗转外乡打工赚钱的时候,这里的抚养比自然就低。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实行一刀切的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将高抚养比地区积存的养老基金拿去给低抚养比的地区发放养老金,实际上有奖懒罚勤、 鞭打快牛的嫌疑,必然引起高抚养比地区的积极性。所以,实行全国统筹只能是长远之计,需从长计议。

当务之急,是实行过渡性的中央调剂制度。这种制度下,养老基金结余较多的地方可以拿出一部分结余给中央,中央以此对困难省份实行转移支付。从短期来说,这恐怕是唯一可以采取的应急办法了。

从长远来说,实行全国统筹当然是一种必须考虑的政策选项,但是,这项政策的实行一定要综合权衡各种利益关系,建立激励机制,以不伤害经济发展较快、养老金结余较多地方的积极性为前提。如果不能平衡不同地方的利益冲突,简单化地进行统筹,很可能会产生不少副作用。

目前正在紧锣密鼓实行的划转国有资产充实社保基金是一种长久之策。将国有资产的10%划转社保,将股权收益作为社保的储备基金,不但偿付了改革之初拖欠的转制成本,而且也体现国有资产的收益由全民共享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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