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时间12月15日,备受关注的武汉武昌火车站面馆老板被砍头案在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嫌疑人胡泽东被诉故意杀人罪及盗窃罪,司法鉴定结论称,胡精神发育迟滞伴精神障碍,属限制刑事责任能力。

砍人事件引发社会关注(图源:VCG)
据12月15日报道,长达5个小时的庭审还原了案件发生经过,经警方调查、证人证言,胡泽东本人的供述证实,事发前双方并未因“热干面贵一元钱”引发争执。
胡泽东称,“我好像听到姚某说要砍死我”。他在法庭上多次悔过,并表示将尽力赔偿。其家人筹措了4,000元(1元人民币约合0.151美元),并表示无力赔偿。
案件未当庭宣判。
案发经过
2017年2月6日,胡泽东从四川坐火车到达汉口站,7日乘坐火车到达湖北襄阳,15日到达武昌站。
2月16日,胡泽东在一家鸡排店应聘,工作人员让胡泽东试一试,但发现胡泽东表现异常,随即让他离开。胡泽东在试工过程中,还曾向工作人员借200元,遭到了拒绝。
胡泽东离开时和鸡排店工作人员发生争执,这一说法得到胡泽东证实。他称工作人员拿了他的包。工作人员随即报警,胡泽东拿着鸡排店的一把小刀不停挥舞。民警赶到现场后,对双方进行了调解。
2月18日10时许,胡泽东到达被害人姚某的面馆。他点了一碗汤面,一碗炒河粉及一杯豆浆,一共花费14元,随后,胡泽东去隔壁买了一瓶水。
当日中午12时许,胡泽东抄起面馆里的一把菜刀,砍向姚某的右小腿,此时,姚某正在面馆门口处清洗不锈钢桶。
公诉人播放了案发现场的监控视频,姚某被砍伤后一瘸一拐跑到面馆门前的马路上,胡泽东又上去追砍,姚某曾进行反抗,但最终被砍倒在地。随后,民警赶到案发现场,将胡泽东带走。
胡泽东接受公诉人询问时证实,自己从四川出发时身上只带了600元,出门是为了打工。为了省钱,他曾睡过火车站附近的凳子,到KTV、理发店、鸡排店应聘,但均未果。
胡泽东表示,2月18日到姚某店里用餐时,他身上仅有20元钱。买了面和水后,身上还剩3元钱。
在将姚某砍死后,胡泽东将其身上的钱包搜走。经警方认定,姚某钱包里有3000余元。
争议焦点
“我没有和老板发生争执,也没有觉得面贵了。”胡泽东在庭上称。
公诉人宣读了证人证言,多名证人对事发经过进行了还原。
目击者介绍,案发前胡泽东曾问姚某是否要招工,但姚某以店小不需要帮手为由拒绝了他。
有目击者反映,当时胡泽东穿着凉拖鞋在店内外来回转悠,“感觉有点不正常”,他还想绕进姚某面馆的操作台。姚某还曾劝胡泽东,他这么年轻肯定能找到工作。
有多名目击者表示,从未接受过媒体采访,也从未说过案件因热干面贵“一元钱”引发。
证人吴某的证言称,他和一名同伴到店里点了两份炒面,并要求老板姚某在面里加入“老干妈”。胡泽东曾问他们是哪里人,做什么工作,双方聊了几句。结账时,吴某先是付了15元,老板说要再加一元,因为放了“老干妈”。此时正逢春节,且吴某感觉面价不算贵,就又付了一元。他和姚某没有发生不快。
胡泽东证实,当时他确实在旁边嘟噜了一句“这也要加钱”。
还有证人证实,至胡泽东砍下第一刀时,他们没有看到双方发生言语冲突。
胡泽东在庭上供称,自己好像听到姚某说过要砍死他。所以离开的时候,一冲动就砍了姚某。对于为何要继续砍姚某,胡泽东表示“自己头脑不清醒了”。
至于为什么拿走姚某的钱包,胡泽东表示是为了交给警方。
胡某的辩护律师认为,多名目击者并未看到胡泽东和姚某相处的全部经过,案发前存在时间空档,不能证实双方未发生任何口角。
公诉人表示,证人证言已经形成了完整的证据链,能够证实双方在案发前并未发生争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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