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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商人难为年代,听听《给未来者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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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工作,需要为一种理念而奉献,甚至不惜性命,是很清楚的。譬如要革命的政治人物,战场上的军人等等。但是商人呢?商人对自己的理念,到底应该坚持到哪个地步呢?有段时间,我很好奇。

商人的目的不就是营利吗?一个追求营利的人,到底有什麽理念好坚持?坚持到哪个地步才算食古不化?

后来,没想到因为看甘地的一本书而找到答案。

一次大战之前,甘地在南非的那段时间,有天要从约翰尼斯堡搭火车去德班。在火车站,一位送行的朋友,塞给他一本书,好在二十四小时车程的旅途中阅读。后来,甘地在他的自传中,有一章名之为〈一本书的神奇魔力〉,专门谈这本书对他的影响。

甘地从拿起书就放不下。火车在傍晚时分到站,可是他那天夜裡根本无法入睡。甘地在回忆录裡说,他不是阅读很多的人。在他上学的时候,除了教科书之外,他几乎什麽也不碰。出社会工作后,也很少时间阅读。不过也正因为如此,他读到一本书,就会大力消化。而他在火车上读到的这一本书,则立刻给他带来了钜大的冲击。

「我决心根据这本书的理念,改变我的人生。」甘地说,从而开启了他日后的人生之路。

这本书叫《给未来者言》(Unto This Last),十九世纪末的英国人约翰.罗斯金(John Ruskin)作品。而甘地因为太过重视这本书,后来将此书局部浓缩,以印度文改写,之后,再由印度文翻译成英文,是为《万福之书》(Sarvodaya: A Paraphrase of Unto this Last)。我最先看到的是甘地的浓缩版,后来再看《给未来者言》。

约翰.罗斯金是一百多年前英国一位兼有艺术家、文学家等多重身分的人,但是他写的《给未来者言》,却可以说是一本给商人和企业经营者看的书。甘地说他特别感动的,是罗斯金谈论个人与群体的关係,以及工作的价值,尤其是是体力劳动的价值。而我,则是没想到罗斯金回答了我这篇文章一开始所提出的那个问题。

罗斯金认为,虽然商业的发展,使大家认为商人的本质就是要为自己打算的(selfish),并且为了追求利润,无商不奸(cheat)也是可接受的,但他觉得这是必须扬弃的想法。罗斯金说,一如战士为了保卫国土,牧师为了教导人民,医师为了治疗病患,律师为了伸张正义,而有必须以身相殉的目的和决心,商人也是。市场也像布道坛一样,需要它的殉道者。

但,商人要以身相殉的目的是什麽呢?

罗斯金认为有两点:第一,身为商人,他供应的商品与服务的「完善与纯淨」(the perfectness and purity);第二,身为商人,需要和上中下游这麽多环节的人相互交易、工作,他不能只为一己之利着想,而必须透过产品的製造,货品的交易,而「有益」(beneficial)于所有参与的人。从这「有益」的角度出发,罗斯金提出一个商人种种该有的作为与坚持。尤其是对一些公正法则的坚持。

这些公正法则,足以需要坚持到不惜以身殉道吗?罗斯金在书中的回答,可以看到有很严肃的:

「实际上,不知道什麽时候应该死去的人,不懂得怎样活着。」

也可以看到幽默的:

「根据供需法则,生存是鱼类、鼠类和狼的特权,而人类的殊荣则是根据公正法则生存。」

今天真是个商人难为的时代。尤其在二○○九年。各种商业游戏的体系被破坏,各种熟悉的环境不再,各种过去干练的经历不足恃,各种拿手的工作方法失去作用。在重重的生存压力下,商人很容易什麽都可以坚持,就是原则不必坚持。

但是《给未来者言》显然不是这麽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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