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保姆纵火案的公正结局,包含两个层面:第一是放火的保姆绳之以法,第二是涉嫌违规和失职的物业、开发商、乃至消防部门,一一厘清责任并作出赔偿。
前者不能取代后者,刑案不能取代事故调查,相信所有关注此案的网友,都是这样的观点。
而法庭很可能是唯一的机会,相信一旦刑案审结之后,这件事就将被尘封、被遗忘,很难再有正式渠道来探寻真相了,绿城集团将成最终赢家。
火灾之后,有关部门并未循惯例出具“火灾事故调查报告”,死者家属以及有关律师提出的信息公开申请也被悉数驳回——刑事案件取代火灾调查,已经成为明摆的趋势。
受害人家属的法律团队,在这一诉求上似乎并不给力。在反复刷屏的信息流中只能看到悲情,却鲜有死磕真相的决心。这样的出场虽然有助于保持热度,但是客观说,对问责绿城等机构并无力道。舆情正在慢慢减退,如果该负责的机构还不能被问责,可能就永远逃脱了。
幸运的是,受害人一方所忽略的事情,被告人一方的律师却替他们做了。
今日备受瞩目的保姆纵火案在杭州中院开庭,发生戏剧性转折,辩方律师党琳山提出异地管辖异议,沟通无果后直接退庭,案件被迫暂停审理。
党琳山称,杭州消防部门不提供火场信息,警方也只采集了两名第二批进入火场的消防员,他向中院申请38名消防员出庭也被驳回,而后他向最高法院申请异地审判,在最高院未回应时法院突击开庭,因此开庭违法。(环球时报)
辩方的诉求,当然是合理的。完整的真相才是真相,保姆有保姆的罪过,但是负有消防职责的机构也曝出诸多问题,才共同导致一场“小火亡人”的悲剧。
当然辩方首先是在帮助自己的当事人,即使纵火遭人唾骂,也不能把所有的锅都背,该是谁的责任就是谁的责任。而客观上,辩方律师也在帮受害人一方,在推动物业公司等机构出来领责。
还原火场原貌,是合情合理的要求,仅仅有2名消防员作证,还是第二批次的,显然无法满足探寻真相的需求。
而异地管辖的申请,正是基于上述异象,绿城集团是杭州当地的纳税大户,而消防本身就是政府部门,具备显而易见的利益牵连。本案的影响力早已覆盖全国,完全具备上级介入的资格,异地审判有据可循,并非无理取闹。
莫焕晶只是一名毫无背景的保姆,异地审判并不会影响公正,但对揭开火灾全部真相就意义非凡。辩方律师的诉求,并不会侵犯到受害人利益,却帮助受害人推动了力不能及的事情。
法庭的态度不出所料,不接受辩方异议,将其视为拒绝辩护,宣布休庭,并将为莫焕晶另行指定辩护人,继续推进本院审理。
但在法庭问到莫焕晶本人的意见时,她近乎崩溃地严辞拒绝更换律师。随后党琳山律师晒出莫焕晶亲笔信阐明心声:表示愿意接受包括死刑在内的法律惩罚以偿还罪孽,但同时希望本案能促进公众关注物业、关注消防,避免悲剧重演……这难道不也正是死者家属乃至所有关注者的诉求?
保姆纵然该死,但是其他涉事机构岂能全身而退?不是每一个家庭都能摊上黑心保姆,但是消防安全关系到千家万户,一本书就能烧毁几百平的大宅,这绝不是可以接受的消防水准,不问责,千家万户难以心安。
值得玩味的是,受害人家属对退庭反应激烈,大喊“不服!”——他们希望速审速判的急切可以理解,但是对于牵涉到绿城等机构的那一部分公正,难道不也是受害方一直以来的强烈诉求?
法庭是唯一的机会,也是最后的机会,一个事件不会开两次庭,树大根深的涉事机构也巴不得速战速决,尽快抽身而退。判一个保姆很容易,而一旦本案合上卷宗,此后就只剩下了受害人家属孤立无援的“民告官”历程,前路漫漫可想而知,能否再立案都十分渺茫。
某种程度上,被告与受害人家属在这部分利益诉求上是重叠的,莫焕晶没有能力挑起什么阴谋,她所要的公正,其实也是受害人家属的公正。
比保姆早判晚判更重要的,是全盘的真相和公正还会不会来,希望家属想通这一点,并共同加入到面对强大机构的战役中来,既为亡者伸冤,也为天下人造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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