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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科招商应对摘牌:未来连续5年按可分配利润20%现金分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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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2日晚间,中科招商投资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科招商,832168)发布公告称,董事会通过了关于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的五条议案,其中分红方案中提到,自2017年开始,连续五年,按不低于可分配利润的20%向股东进行现金分红。

中科招商公告显示,以上五项议案已经获董事会通过,但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2月22日,中科招商开盘后价格一直维持0.54元附近,到盘尾大跌20%,收于0.43元,全天成交金额4615万元。

12月15日,全国股转系统对中科招商下发了强制摘牌决定书,12月26日起中科招商将终止股票挂牌。

全国股转系统要求,被终止挂牌公司应积极应对投资者诉求,主办券商应指定专门人员负责被终止挂牌公司相关事宜并披露联系方式,协助做好被终止挂牌公司投资者的沟通工作,指导被终止挂牌公司妥善解决投资者诉求。

中科招商摘牌在即,中小投资者如何退出、如何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成了市场关心的问题。

根据中科招商的三季报显示,该公司的股东人数为2713。

“兼顾公司未来可持续发展和投资者合理回报,公司董事会拟通过决议并向股东大会提交分红方案。”中科招商在《关于保证投资者的分红权的议案》中提出,自2017年度开始,连续五年,按不低于当年经具备证券期货从业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后的可分配利润的20%进行现金分红,从而充分保障全体股东及时分享公司经营成果的权利。

在《关于保证投资者的知情权的议案》中,中科招商表示,其后会在公司官网披露股份变更、定期报告和重大事项信息;开通电话专线和邮箱,听取和征集投资者诉求和意见;成立董事会办公室投资者服务中心,专人接待投资者。

值得注意的是,中科招商也在《关于积极引进战略投资者的议案》 中指出,将积极引进战略投资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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