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搭班6年的厅官接连落马 通报罪名罕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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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5日,淮安市人大常委会原党组成员肖本明因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2万元。

据《北京日报》旗下公号“长安街知事”12月26日报道,2006年至2015年,肖本明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工程承接、工程款支付、土地征用、等事项上提供帮助,收受财物共计人民币580.5万元(1人民币约合0.153美元)。

报道称,肖本明的落马早有预兆,作为一名65后,他在2016年9月淮安市第七次中共代表会上意外落选市委常委,且没有进入市委委员名单。此后,他以淮安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的身份,出现在公开报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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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1月,肖本明违纪被查,2017年7月被双开,通报中出现了一些罕见的表述,不如实报告家庭房产和投资情况;让他人为其建造私家庭院未支付费用;将工程项目未经会议研究、未经招投标程序交由他人承接;有严重违反社会主义道德的行为。

公开资料显示,现年52岁的肖本明,1985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5年7月参加工作。曾任淮安市委常委、市委秘书长等职务。

梳理发现,2017年7月落马的淮安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海平,曾与肖本明搭班子长达6年。

王海平出生于1961年,曾长期在淮安下属区县工作。2004年,王海平出任清河区长,肖本明于2005年任书记,两人搭班子。6年后,肖本明调任淮安市委常委、秘书长,王海平接棒任区委书记一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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