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新任总统欧巴马就职大典,终于在众人的殷切期待中隆重登场、圆满落幕,而回顾过去这一个月来的各项酝酿筹备造势活动,「黑马跃白宫」几乎成为华文传媒世界中最响亮、最耀眼的标题口号,并由此开展出一系列的相关新闻报导与场内外花絮即景。
但为什麽是「黑马跃白宫」呢?首先,当然是「黑」与「白」的强烈对比,形成了一定的戏剧效果与张力,过去入主白宫的都是清一色的白人,而此次乃美国历史上的头一遭由黑人入主。其次,拜欧巴马中文音译姓氏所带出来的「马」之联想,搭配上跃马中原的动态想像,就更有开创新格局新气象的一番恢弘气势。当然,这裡还暗示了欧巴马作为此次美国总统大选中的「黑马」,出人意料却实力强悍地一路过关斩将,让美国政坛老手一一中箭落马。
但为什麽不是「非马跃白宫」呢?「黑马」与「非马」,究竟有何不同?欧巴马作为美国历史上第一位「黑」人总统与欧巴马作为美国历史上第一位「非」裔总统,究竟又有何差异?难道「黑」与「非」的差别,只在于一个比较政治不正确,一个比较政治正确吗?而欧巴马到底有多「黑」、又有多「非」呢?
如果文字命名是比政党政治更政治化的权力争夺,那我们就该好好追溯一下这「黑」与「非」的历史演变。十七世纪因美国非法贩奴活动而被强迫运往美国的非洲人,多以Africans自居,因被迫为奴,亦被称为negroes(黑奴)、nigger(黑鬼,此词后来演变成具轻蔑鄙视意涵的种族歧视字眼)或blacks(黑人)。而在十八世纪末兴起的反蓄奴运动中,black Americans(美国黑人)或colored people(有色人种)成为新一波的自我命名方式。而在十九世纪末Afro-American(非裔美国人)的用法开始出现,希望以「族裔文化传承」取代「种族肤色」的差异区分。但在二十世纪六○年代的黑人民权运动中,「黑人」一词却再度捲土重来,企图拨乱反正,一扫该词所沾黏的各种负面、劣等联想,以「黑即是美」(Black is beautiful)为信念,化耻辱为荣耀。而八○年代以降,「非裔美国人」一词则再次浮出檯面,和亚裔美国人、墨裔美国人、西裔美国人等一样,成为新一波以「族裔」取代「种族」、以「文化」取代「肤色」的自我命名方式。
而在当前的用法中,「非裔美国人」乃最为政治正确的用语,当然也有不少「非裔美国人」抱怨,把他/她们跟华裔美国人或爱尔兰裔美国人齐头并列,乃是泯灭「非裔美国人」血泪历史与社会困境的残酷做法。而当前「黑人」的用法也很普遍,可以很中性,也可以很基进(连结到六○年代的民权运动),但终究还是摆脱不了以肤色(黑)界定种族(黑人)的人种学魔咒。虽然现在我们都知道要用第一位「华裔」美国科学家而不是「黄种」美国科学家,要用第一位「原住民」部长而不是「红人」部长,但对美国第一位「黑人」总统或美国第一位「非裔」总统的用法,却出现了较为宽鬆的尺度,这不仅说明了「黑」与「非」在美国历史上的纠结,也预示了此二词在未来更具创造性的滑动与连结。
在欧巴马的自传中曾写到:「我的父亲与我身边的人完全不同──他的皮肤像沥青一样黑,我的母亲却像牛奶一样白」。这种在肤色种族政治下的成长阴影,当然不会随着「非裔美国人」的自我文化命名而消失。只是在欧巴马的例子中,让我们不仅看到肤色种族政治的问题,也看到「族裔文化传承」的问题,以及两者所共同拥有的父权血缘预设。美国白人母亲、非洲肯亚父亲的欧巴马,出生在夏威夷、成长在印尼与美国的欧巴马,就只能是「黑人」,也只能是「非裔」。看来「非裔美国人」和「美国黑人」的说法都是换汤不换药,一样父系中心、一样父权为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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