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新政梁颂恒、游蕙祯前年11月企图冲入立法会会议室,被控非法集结,法庭裁定两人连同三名前议员助理,控罪表面证供成立。裁判官王诗丽指出,本案立会保安员的口供,以及事发现场的片段、相片均属有效。案件将于4日再审。辩方透露被告梁颂恒、游蕙祯考虑上庭自辩。
大公报报导,控罪指出,被告梁颂恒、游蕙祯及杨礼康、钟雪莹、张子龙五人于2016年11月2日于立法会内非法集结。被告五人另以交替控罪方式被控以“未经准许下闯入立法会会议厅及会议室”。
辩方曾在开案前提出法律争议,质疑控方证人出庭作供的法律理据,认为控方未获得立法会正式批准,就安排涉事的八名保安员作供。在法理上,法庭不应接纳他们的口供。辩方更一度称,法庭批准该八名保安员出庭,是对控方作出有利倾向。
评论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