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长沙民警在街头击毙伤人金毛犬事件引发爱狗人士质疑,长沙警方1月7日通报称,已对涉嫌散布当事民警隐私以及侮辱当事民警的两人处以行政拘留,同时正对其他相关违法行为人进行调查。
据长沙市公安局官方微博1月7日下午通报,1月6日,长沙市公安局天心分局依法对周某新(男,24岁,长沙雨花区人)等两名违法行为人分别处以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通报称,2017年12月31日15时许,长沙市公安局天心分局金盆岭派出所接群众报警后,依照相关规定对一只咬人犬只进行了捕杀。当晚20时许,周某新在新浪微博上以“丑帅的Gary”账号公布现场处置人员陈某的家庭住址及家庭住址外观照片,散布他人隐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长沙市公安局天心分局依法对周某新(男,24岁,长沙雨花区人)处以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同日,周某文(男,26岁,长沙开福区人)因公然侮辱陈某被处以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长沙警方表示,目前,警方正对其他相关违法行为人进行调查。公安机关在此正告:表达诉求应通过合理、合法渠道,应该尊法守法,任何人都不能超越法律底线,对违法犯罪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打击处理。
此前在2017年12月31日,长沙警方处置一条咬人金毛犬的视频在网络上引发热议。民警对一条被拴住的金毛犬棒杀后,爱狗人士开始质疑警方行为,尽管随后警方公布了金毛犬咬人的视频,但是爱狗人士的质疑并未平息。有人在金毛犬被打死地方点蜡烛、送花为金毛犬“送行”,更有一些爱狗人士来到该民警所在派出所“质问”。但是当事民警甚至一名并未参与此事的辅警个人信息都被网友人肉出来并持续受到爱狗人士谩骂、恐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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