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意大利一名24岁的黑手党成员枪击自己的亲姐姐,原因是他认为自己姐姐与他人未婚同居并生下孩子的行为使家族蒙羞。

2013年,印度北部一对相爱的情侣试图私奔到德里结婚,没想到最终却被女方的亲属骗回家杀害 ,而起因则是女方的父亲非常反对二人成婚,他认为女儿私奔的行为让家族蒙羞。
2017年,一名巴基斯坦少女被其表哥性侵,然而乡村法院却认定女孩为“淫妇”,应当被处死。幸好女孩的叔叔带女孩去警局报警才最终避免了悲剧的发生。
上面这些案例无一例外,都是一个家族的男性成员因认为家族的某个女性成员的某些行为使家族蒙羞,而决定杀害(或者已经杀害)这些他们认为不荣誉的女性家族成员,而这些“故意杀人”的行为也就是所谓的“荣誉谋杀”。今天,小编就来为大家介绍一下这个千年以来一直不曾消失的恶行。
荣誉谋杀的悠久历史
荣誉谋杀,也称羞耻谋杀,指因为部分家庭成员认为被害人的某些行为有损家族荣誉,而通过杀害被害人来“洗雪耻辱”的行为(即以鲜血洗去耻辱)。荣誉谋杀存在的历史悠久,在许多文明中都有迹可循。
在古罗马时代的立法中,如果丈夫杀害的是被证实有通奸行为的妻子,那么丈夫的杀人行为可以被认定是为了捍卫自己和家族的荣誉而免于处罚;而且在当时,如果男性对于不守“妇道”的女性家庭成员无动于衷的话,甚至还会受到来自周遭人的压力。
与之类似的,在中世纪的阿尔巴尼亚,当时的法律也依据 “复血仇”的观念而允许杀害被认定有通奸行为的妇女。
当然,荣誉谋杀的行为在我国古代也时有发生。比如各位读者可能在古装剧中看到过针对通奸妇女实施“浸猪笼”(也称“沉塘”)的私刑。说到这里,小编突然想起来在《还珠格格》中,还珠一行人在逃亡的路上就遇到过因为未婚先孕而险些被村里长老执行火刑的姑娘。现在想来,这个其实就是“荣誉谋杀”吧!
除了家族亲属亲自动手杀害被害人外,还有一种更为隐蔽却也更恐怖的行为,这种行为也可以算作另一种形式的“荣誉谋杀”----强迫自杀。这种形式的荣誉谋杀更多的是为了获得旌表荣誉,而非被害人做了什么出格的行为。
当然,强迫自杀在历史上也屡见不鲜。比如我国古代被迫殉情的寡妇、印度被迫跳火自焚殉夫的寡妇其实都属于这类。然而,在小编看来:不论是谋杀也好,自杀也罢,其实都是在用鲜血浇灌着所谓的家族荣誉而已。
为什么会被荣誉谋杀
荣誉谋杀行为的成因复杂,但总体而言主要是出于文化或宗教的原因。一般来说,荣誉谋杀主要是针对女性家庭成员的(有时候也有男性受害人)。而小编认为之所以会发生这种所谓的荣誉谋杀,其历史根源在于,在特定的历史文化背景下,卑幼亲属与尊长亲属间是不平等的,尊长亲属对于卑幼亲属的财产、人身甚至生命拥有绝对的控制权。也因此尊长亲属必然会用暴力和恐惧作为工具来加强自己对家族和卑幼亲属的掌控。就小编搜索到的参考资料来看,触发“荣誉谋杀”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种:
1.拒绝包办婚姻:这是比较常见的一个原因,因为婚姻没有顺利缔结对于安排婚姻的家族而言是莫大的耻辱。
2.要求离婚:在古代,不论一名妇女是因为何种原因而要求离婚的,都会被认为有损家族荣誉,而促成婚姻的尊长亲属也会认为这是对自己的一种侮辱。
3.对家庭成员的指控或者传谣:这一条比较类似于我国古代“七出”中的“口舌”,人们认为女性家庭成员的此类行为会破坏家族的团结,损害家族的名誉。
4.被强奸:在很多文化中,强奸案的受害者不仅不会受到家族和社会的关心和安慰,反而会遭受极为严重的暴力甚至谋杀。小编认为这可能和古人的“处女情结”有比较大的关联,因为被强奸的女性不再是处女,而这对于一个家族来说是极为不名誉的。
5.同性恋:其实不仅是同性恋者,所有婚恋观或性观念不符合社会主流的人都有可能遭到“荣誉谋杀”。
通过总结上面的这些原因,我们不难发现,荣誉谋杀归根到底就是被害的卑幼亲属挑衅或者损害了尊长亲属的控制权,进而给家族带来了所谓的“耻辱”。而尊长亲属则通过杀害“失控”的卑幼亲属来稳固自己的权威,也就是所谓的“使家族不再蒙羞”。
新时期的荣誉谋杀
随着时代的发展和文明的进步,很多旧时代的陋习会逐渐消亡。但遗憾的是,不知道为什么,虽然已经进入21世纪,但荣誉谋杀似乎仍然是“百足之虫,死而不僵”。
相信细心留意新闻的读者可能也知道,现代社会仍然存在零星(在部分地区甚至是比较多)的荣誉谋杀。同过去一样,荣誉谋杀依然是为了维护家族的荣誉而杀害那些被认为损害了家族荣誉的人。
在现代社会,除了“不遵从包办婚姻”或“遭到强奸”,甚至连“违背传统生活方式”都成为荣誉谋杀的理由。除了小编在开头列举的那些“荣誉谋杀事件”以外,还有很多类似事件限于篇幅无法一一介绍,更别说那些已经发生却未被曝光的,正在发生和即将发生的“荣誉谋杀”了。
每一起“荣誉谋杀”背后,都有一个或许多个受害人,他们中有一些人因此失去爱人,而另一些人失去的是宝贵的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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