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情人找上门,要求帮忙“借款”,并多次以公开关系、揭发举报等方式威胁,江苏丰县原县长郭学习为了摆脱她的纠缠,安排商人周某给其“借款”摆平。

中共反腐过程中,诸多官员的桃色事件被挖出(图源:VCG)
2017年11月23日,江苏省高院二审判定郭学习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受他人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295万元,其行为构成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7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万元(1元人民币约合0.157美元)。
近日,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该案二审判决书,披露了该案详情。
二审时,郭学习提出前述174万钱款应认定为借款,而不是受贿款,江苏高院对该意见不予采纳。江苏高院认为,郭学习安排周某以借为名给予情人丁某174万余元,是郭对丁某的补偿,最终丁某也未将钱款归还,实质上是其通过丁某变相从周某那里收受贿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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