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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科普贴:高铁扒门的后果到底有多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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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背景

近日,一则网上视频在网友中引起广泛热议。

视频显示,1月5日,由蚌埠南开往广州南站的G1747次列车在合肥站停站办客时,一名带着孩子的妇女罗某以等老公为名,用身体强行阻挡车门关闭。铁路工作人员和乘客多次劝解,该女子仍强行扒阻车门,造成该列车晚点。

面对记者的采访,罗女士不断反问:“我这样做有错吗?”

今天,中国通号从技术手段,为大家做一个解释----你家高铁,为什么不能等你。

要解答这个问题,就必须了解----列车时刻表是如何确定的?高铁运行控制的原理是什么?扰乱调度指挥,将导致什么样的后果?

列车时刻表是如何确定的?

线路铺好了,车辆定好了,通信信号列控制式确定了,每一条高铁开通前还要进行联调联试,这个时间少则几月,多则近一年。

数千名科技工作者对全线进行数百上千次的试验开行,他们几个月都吃住在试验动车上,才最终确定列车时刻表。

这个过程,饱含科技工作者的心血,这也是我国高铁为什么准时准点率高的原因。

高铁运行控制:牵一发动全身

如今,我国高铁开行了时速200-350公里不同速度等级列车,分别采用中国通号CTCS-2、CTCS-3高铁列车运行控制系统,能够实现不同速度等级高铁的跨线运行,能够适应我国高铁开行速度高、铁路枢纽多,发车间隔短的特点。

在视频中,罗女士以等老公为名,至少延误了5分钟以上,要知道,蚌埠南站是京沪高铁七大中心枢纽站之一,也是合蚌高铁的起点站。

我们来对比一组数据。

从距离上看

中国通号的列车运行控制系统可以为高铁自动生成行车许可,告诉高铁列车前方多少公里是没有车的,这个距离可以达到32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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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时间上看

高铁之间的最小运行间隔是3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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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女士导致列车运行时间改变了5分钟,在这短短5分钟之内,200公里时速动车可以开16公里;350公里时速高铁可以开近30公里。

危险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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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铁路一张图,“扒门”可能影响全国!

高铁调度指挥系统是一个计划性很强的系统,因为这五分钟的延误,可能导致调度员要为后续列车变更接车站台,车站接发车人员、其他车次的旅客要紧急从原定计划的站台转移到变更后的站台,对车站运输秩序带来极大的干扰。

随着我国高铁“八纵八横”骨干网的成型,对于整个高铁路网来说,超过五分钟,这趟高铁线路时间就要做出调整,随即可能就是整个干线的调整,以及所有与之相连的高铁线路的调整,甚至可能带来半个中国高铁时刻的的变化。

可能有的小伙伴要问,在没有人扒车门时,我坐高铁时为什么还遇到了晚点?这是什么原因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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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铁时刻表一旦确定,列车就会在列车运行控制系统的指挥下准时准点运行。

可是在遇到大风、大雨、大雪、冰雹等恶劣天气下还会按预定时间和速度运行吗?

考虑到安全,当然要调整!

列控临时限速,保障高铁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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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通号的高铁列控系统实现了不同速度等级高铁临时限速的集中统一管理,在风、雨、雪等恶劣天气及施工情况下,调度员可以发布临时限速命令(比如设定命令区段为徐州东到南京南这一大雨路段),这些命令会通过无线闭塞中心(RBC)和列控中心(TCC)传送至车载设备(ATP),列车开行到这一路段时,车载设备会自动控制列车限速运行,保障高铁安全运行。

人民日报批"高铁扒门":无视规则的人必须付出代价

在公共生活中,人们只有遵守法律规定的既定行为模式,才能有序地参与社会生活,从而保证社会运转的有序和有效。而这,也正是法律规则的首要意义所在。

近日,在安徽省合肥火车站,一名女子“高铁扒门”的视频在网上热传:高铁要发车了,该女子以等迟到的家人为由,用身体霸占高铁车门入口阻碍发车;铁路工作人员和乘客多次劝解,该女子仍强行扒阻车门,造成该列车晚点发车。公安机关经过调查取证,依法进行处理----责令其认错改正,同时处以2000元罚款。

“你的行为犯法了,知不知道?!”在事件发生之时,就不乏工作人员和乘客的劝阻和警示。不过,该女子仍然撒泼拦车,不仅突破了公民的道德底线,更是违反法律的行为。

根据我国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第77条规定,禁止实施下列危害铁路安全的行为:非法拦截列车、阻断铁路运输;扰乱铁路运输指挥调度机构以及车站、列车的正常秩序……对照相关规定,该女子的行为显然突破了规则的底线,最终,也得到了法律的制裁。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该事件中,不少网民批评,该女子的阻拦行为不仅扰乱了铁路车站、列车正常秩序,还可能造成火车线路的全面调整,波及的范围不仅局限于该女子同次列车的乘客……的确,在公共生活中,人们只有遵守法律规定的既定行为模式,才能有序地参与社会生活,从而保证社会运转的有序和有效。而这,也正是法律规则的首要意义所在。

每一位公民都有遵守规则、遵守法律的义务,这是最基本的常识。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高速发展,我国公民主张和维护自身权利的意识不断增强,不过在社会生活中,部分公民的尊法守法的规则意识不强的问题,仍然值得关注。比如,法院执行中存在的老赖问题等等。这个破坏规则的个案,也是当事人规则意识欠缺的生动反映。

在该事件中,还有不少人质疑,执法人员现场处理是否过于柔性和疲软?实际上,这也是社会公众能否理性表达、遵守规则的另一个维度的反思。随着互联网的发展,社会公众对执法机关的监督更为便利,一段视频就能让执法不规范曝光;与此同时,面对网络视频传播中存在信息不全的情形时,也存在舆情偏离事实真相,部分网友不能理性表达从而对执法者形成舆论压力和苛责。

个案就是法治的试金石,这次也不例外。越是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越应成为普法的最佳时机。面对热点事件中,能否及时处理回应,形成良性互动,让热点变成法治教育的时机,考验着相关部门的法治能力;能否理性表达、遵守规则,则考验着社会公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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