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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城监狱再有“老虎”减刑 幅度从严掌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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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时间1月9日,北京市法院审判信息网公布了李达球受贿罪减刑刑事裁定书,他被减去有期徒刑7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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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城监狱因关押众多重量级“老虎”而备受外界关注(图源:AFP)

李达球原任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协副主席、区总工会主席,2013年7月落马,2014年因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4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200万元(1元人民币约合0.157美元),后关押在秦城监狱服刑。

2017年11月,秦城监狱以李达球获得两次监狱改造积极分子奖励为由,建议将其刑期减去有期徒刑9个月。

2018年1月5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了李达球减刑一案。

秦城监狱认为,李达球在服刑改造期间,能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服从管理,积极改造,于2015年、2016年连续二年获得监狱改造积极分子奖励。秦城监狱根据李达球的改造及奖励情况,提出对李达球减刑的建议。

北京市团河地区人民检察院的出庭意见是:李达球为被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职务犯罪罪犯,且没收个人财产、继续追缴赃款判项尚未履行,建议对罪犯李达球的减刑幅度从严掌握。

北京市第一中院经审理查明,李达球在服刑期间能够认罪悔罪,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学习和劳动,于2015年、2016年连续二年获得监狱改造积极分子奖励。该院认为,李达球在服刑改造期间,认罪悔罪,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的表现,可以减刑。但鉴于该犯为职务犯罪罪犯,对其减刑幅度应从严掌握。遂裁定减去李达球有期徒刑7个月(减刑后应执行的刑期自2013年9月4日起至2028年2月3日止),原判附加刑不变。

李达球出生于1953年10月。他曾长期在广西的多个地市任职,2008年任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协副主席,成为副部级官员。2013年7月,李达球在任上被查,他也成为十八大后最早落马的省部级官员之一,排第六。

在秦城监狱关押的“老虎”中,已有多人获得减刑。

2015年10月,铁道部原部长刘志军,由死缓减为无期徒刑。

2016年9月,原系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党组书记、总经理(副部级)康日新,由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20年。

2017年8月,王素毅由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20年1个月,剥夺政治权利改为10年。北京法院披露的信息显示,王素毅获减刑的理由是能认罪悔罪,2015年获称改造积极分子,特别是2016年3月获重大立功。

江西省政协原副主席宋晨光、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副总裁张春江皆在2014年获减刑,都由死缓改判无期。

秦城监狱最知名的服刑人员当属薄熙来,海外曾称这位获无期徒刑的重庆前官员有机会获减刑,但至今仍无任何进展。

不过,薄熙来的妻子,在燕城监狱服刑的谷开来于2015年12月获北京高院减刑,由死缓减至无期徒刑。

当年,薄熙来旧部张晓军也获减刑1年,这位被判处有期徒刑9年的薄家勤务人员曾在2014年获减刑半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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