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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荣桓致女儿:我生活除享受规定待遇外 一无私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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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罗玉英①的信

(一九四九年十二月七日)

玉英:

你已生育,又获一男孩,甚喜。

你明年可同德定、爱英②等一路来京,但你还须考虑,初次出门,作长途旅行,而带一未满周岁之婴儿,是否可行?望先征求你翁姑之意见后,才作决定。

你爸爸廿余年来,是在为人民服务,已成终身职业,而不会如你所想的,是在作官,更没有财可发。你爸爸的生活,除享受国家规定之待遇外,一无私有。你弟妹们的上学,是由国家直接供给,不要我负担,我亦无法负担,因此陈卓③等来此,也只能帮助其送入学校,不能对我有其他任何依靠。

……

即此。祝

你的健康

罗荣桓

十二月七日

【注释】

①罗荣桓,湖南省衡山县人,开国元帅,党、国家和军队卓越领导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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