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院昨天公布劳动事件法草案初稿,未来各法院将设立劳动专业法庭或专股,迅速审理劳工案件。依草案规定,未来陷入生计困难的劳工,可免缴交担保金声请假扣押老板资产;劳工的举证责任也大幅减轻。司法院形容,这是对劳工诉讼权益保障的画时代进步,也是司法重大变革。
昨天公布的草案内容有七大重点,包括设劳工专业法庭、扩大劳动事件范围、提升劳动调解委员会的功能、减少劳工诉讼障碍、劳资争议迅速审结、引进劳工团体诉讼,和即时有效保全劳工权利。一旦司法院会通过后,将即送行政院会衔,再由立法院审议。
司法院民事厅长邱瑞祥指出,未来各法院会设立劳动专业法庭或专股,遴选劳动法专业法官,迅速审理劳工案件,包括工会与会员劳工之间、建教生实习生与合作机构之间,以及一般劳资争议,都会纳入法院劳动事件审理范围。
司法院秘书长吕太郎表示,草案就是将劳工与资方在诉讼地位、法律攻防武器上拉到“实质平等”的地位,另项特点就是引进日本、德国制度,让法官担任调解委员,让调解更易成功及具仲裁性,如果调解不成进入诉讼,也一次辩论终结,妥速审判。
且为减少劳工诉讼障碍,草案采就地主义,劳工可就工作地点所在向法院提起诉讼,甚至由工会代理诉讼或担任辅佐人,费用上可少缴纳一半的裁判费用,而如公司工资清册、出勤纪录等法官可令资方提供,减轻劳工举证责任。如果法院判决劳工胜诉,应依职权宣告假执行。
吕太郎表示,未来将举办公听会,邀请各界参与讨论,预计3月由行政院会衔送立法院审议。至于外界担心专业法官不足问题,目前共有203位专业法官,未来会陆续培训,符合审判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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