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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应周庭事件 港特首指鼓吹港独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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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香港众志前副秘书长周庭被取消参加立法会议员补选资格,香港行政长官(特首)林郑月娥今天重申,鼓吹「港独」或自治(自决)都不符合法律要求。

林郑月娥早上向媒体说,她非常重视市民的选举和被选举权,但这种权利需要依法享有,而法令要求候选人要拥护基本法,效忠香港特别行政区。

她并指出,中国大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对基本法第104条的解释也清楚表明,这不仅是宣誓内容,同时也是参选要求。

林郑月娥说,如果某种政治意识形态明显并有事实根据违反基本法,不符合「一国两制」精神,更加严重的是鼓吹「港独」或者自治(自决)是一个可以选择的方案,这就不符合法律要求。

香港众志前副秘书长周庭原先获泛民方面提名参加3月11日举行的立法会议员补选,但选举主任上周指其提名无效,理由是周庭所属政党主张的「民主自决」,不符合法律要求。

香港基本法第104条规定,各公职人员必须宣誓拥护基本法,以及效忠中华人民共和国和香港特别行政区。

中国全国人大常委会于2016年底对第104条作出进一步解释,包括「宣誓人必须真诚信奉并严格遵守法定誓言。宣誓人作虚假宣誓或者在宣誓之后从事违反誓言行为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解释并叙明,香港基本法第104条规定既是依法宣誓必须包含的法定内容,也是参选或者出任该条所列公职的法定要求和条件。

香港众志在其政党简介中的第一句即强调,「香港众志以『民主自决』为最高纲领・・・」不过,香港众志近日突然在其官方网页删除了这句话,改用「推动民主自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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