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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林沧敏诈领 段宜康魏明谷判赔10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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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立委林沧敏不满立委段宜康、彰化县长魏明谷,在上次县长选举时指控他藉曲棍球协会诈领500万元,一审求偿获判赔30万元,高院今天改判段、魏连带赔偿100万元。

立委段宜康受访时说,会照着程序救济,去向最高法院上诉。彰化县长魏明谷指出,对判决内容不清楚,等收到法院的判决书后,再决定怎么处理。

台湾高等法院新闻稿指出,二审除判决段宜康、魏明谷连带赔偿新台币100万元,段宜康另需删除脸书中相关言论,并与魏明谷登报道歉,全案仍可上诉。

林沧敏与魏明谷民国103年共同参选第17届彰化县县长,段宜康质疑林沧敏担任曲棍球协会理事长期间,涉嫌以假单据、假清册、伪造文书诈领公款,并在魏明谷的造势活动中表示,若他讲的都不是事实,愿意公开到彰化县政府前吞下3颗曲棍球,魏明谷也透过选举文宣指控林沧敏向教育部浮报公款。

台北地院一审判决段宜康、魏明谷赔偿林沧敏30万元。案经上诉,高院认为,林沧敏被控诈领补助款部分,已经检察官调查签结,并无不法,段宜康与魏明谷指控未经合理查证,贬损林沧敏名誉。

高院审酌,段宜康召开记者会又在脸书指控林沧敏诈领公款,并在造势晚会上持续指控,严重影响人民对于林沧敏的信任,其是否为正直清廉之人受到质疑,名誉受损甚大,一审判决30万元偏低,改判100万元。

民进党立委段宜康接受访问时说,事前就知道会输,因为这个案子虽然中华民国曲棍球协会承认侵吞教育部的公款、还伪造签名,但彰化地检署检察官还是对他们所承认的侵占和伪造文书缓起诉,只要求他们归还侵占的公款给教育部,并给予当事人缓起诉,他们连接受法院审判的机会都没有。

段宜康说,这样的结果其实就注定民事官司的败诉,但是一审判赔新台币30万元,到二审判赔100万元,这是牵涉到整个法院针对某人言论的反弹,因为他是民进党立委、是绿的。

段宜康则说,不会去跟监察院投诉,会照着程序救济,去向最高法院上诉,结果是什么都接受,输了就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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