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月26日上午,全市公安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部署会在兴国召开,副市长、市公安局长邓忠平出席会议并讲话。市公安局党委成员、副局长吴品才,刑警支队负责同志、章贡、赣县、兴国、于都、宁都、瑞金等县(市、区)公安局长、分管刑侦的副局长、刑警大队长参加会议。

会议的主要目的就是迅速贯彻落实“1•23“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在全市掀起新的一轮扫黑除恶工作热潮。
会上,邓忠平明确指出,全市各级公安机关要充分领会“打黑除恶”与“扫黑除恶”一字之差的精神要义,扫黑除恶就是要把黑恶势力全面扫除干净,露头就打、毫不留情。不仅要打击“沙霸”、“水泥霸”、“土方霸”等看得见的黑恶势力,更要把物流领域、工程领域、招投标、地方宗族势力、“两劳”释放人员等隐蔽性更强的黑恶势力纳入侦查打击视线。
就扫黑除恶工作,邓忠平提出四点要求
要提高政治站位,吃透中央精神,抓紧部署工作。
全市公安机关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迅速全面开展扫黑除恶专项。这一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目标明确,要求具体。全市各级公安机关要吃透会议精神,充分发挥公安机关打击黑恶势力主力军的作用,对上情吃透,对下情把握,无条件的执行好、落实好。
要充分发动群众,大力宣传造势,营造斗争氛围。
全市公安机关要站在让群众有安全感的角度,坚定决心全力扫黑除恶。要广泛做好宣传工作,通过悬挂横幅、张贴标语、发放宣传资料、设立举报信箱、公开举报电话和运用自媒体等方式,大造声势,营造扫黑除恶的浓厚斗争氛围。要充分调动人民群众参与扫黑除恶斗争的积极性,举报、揭露黑恶势力犯罪,切实扫除与群众安全感息息相关的“村霸”、“乡霸”,打一场扫黑除恶人民战争。

要履职尽责担当,加强协调联动,形成工作合力。
全市各级公安机关要站实履职尽责的角度,切实抓好扫黑除恶工作。要因地制宜,抓好源头,强化统筹安排,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大力侦破涉黑涉恶积案和打击现行,全面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特别要全面摸排涉黑涉恶犯罪线索,深挖深层次犯罪和幕后“保护伞”,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开展。

要注意工作方法,把握法律界线,提升社会效果。
全市各级公安机关要站在法律的角度,严格依法办案。各地打击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活动,要严格依据法律开展工作,提高证据意识,打得狠,更要打得准。同时,要从稳定大局出发,严格“罪与非罪”的界线,把握敏感问题的处理方式,实现打击效果、社会效果的“双赢”。
会上,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吴品才就当前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做了具体部署。
全市各级公安机关纷纷动员部署,新一轮扫黑除恶斗争已经展开

随着打击力度加大,黑恶势力活动逐渐趋于隐蔽,游走于犯罪与违法之间,同时其组织形态、攫取利益的方式也在发生改变。主要呈现以下三个特点:
1、“软暴力”、非暴力手段胁迫
为了规避打击,黑恶势力公开打斗等“硬暴力”方式明显减少,暴力化特征弱化,多使用“软暴力”和非暴力,采取“能吓不骂、能骂不打、能打不伤”的招数,用言语恐吓、跟踪滋扰等手段逃避打击。
2、披着合法外衣隐蔽性更强
黑恶势力大多以“公司”形式、依托经济实体存在,一些“转型”“漂白”的黑恶势力,组织形式“合法化”、组织头目“幕后化”、打手马仔“市场化”。
3、渗透的重点领域发生变化
从过去的采砂、建筑等行业,转为向物流、交通等领域渗透。还有构建非法高利放贷平台,成立所谓贷款公司,延伸黑恶势力犯罪,然后进行“软暴力”催债,对群众人身财产安全形成威胁。如“校园贷”等,有的也由黑恶势力操控。
再狡猾的老鼠也斗不过“黑猫警长”,为了更好地打击黑恶势力犯罪活动,赣州公安收集整理了十种黑恶势力性质违法犯罪活动,这就是打击的重点!

1.农村地区把持和操纵基层政权、侵吞农村集体财产的“黑村官”及幕后推手;横行乡里或利用家族、宗族、宗族势力称霸一方的“村霸乡霸”;采取贿赂、暴力、欺骗、威胁等手段干扰破坏农村基层换届选举的黑恶势力,以各种名义在征地租地过程中煽动群众闹事、组织策划群体性上访的黑恶势力;
2.强占各类农贸市场,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敲诈勒索、聚众滋事,侵害群众利益的各类“菜霸”、“行霸”、“市霸”等黑恶势力;
3.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仓储物流等领域强强揽工程、强立债权、恶意竟标、强迫交易、非法垄断经营、收取“保护费”、破坏经济秩序的黑恶势力;
4.群众反映强烈的涉嫌高利贷非法讨债,以及采取故意伤害、非法拘禁、威胁恐吓等手段暴力讨债,或插手经济纠纷的“讨债公司”、“地下出警队”、“职业医闹”等恶势力;
5.在乡村、城郊、居民社区、娱乐场所,有组织地从事涉“黄、赌、毒、枪”的违法犯罪活动,严重败坏社会风气、危害社会治安的黑恶势力;
6.对矿产资源进行私挖滥采和组织渔船越境捕捞的违法行为,以及在滩涂养殖中由于划地为界、码头“扒皮”等行为滋生的矿霸、船霸、渔霸等流氓恶势力;
7.由黑恶势力操控的黑导游,及其引发的强买强卖、寻衅滋事、敲诈勒索等违法犯罪活动;
8.以高薪引诱招募船员实施欺骗、敲诈勒索、强迫劳动等违法犯罪活动;
9.拉帮结派、寻衅滋事、打架斗殴、强拿硬要、称王称霸等破坏一方秩序带有黑恶势力性质的帮派势力;
10.其他涉黑恶违法犯罪线索。
欢迎广大人民群众积极行动起来,检举揭发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对包庇、纵容违法犯罪分子或恶意举报、诬告陷害他人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对举报人进行报复的,将依法从严、从重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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