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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千湖之省”率先设立河流湖泊警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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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时间2018年2月5日,中国湖北省水利厅对外通报称,为配合同级河长、湖长履职,湖北在中国率先设立省、市、县、乡四级河湖警长。从2018年起,湖北的所有河流、湖泊都有警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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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境内湖泊主要分布在江汉平原上,面积百亩以上的湖泊约800余个,湖泊总面积2,983.5平方公里(图源:VCG)

据悉,2017年12月19日,湖北省公安厅印发《全省公安机关实施河湖警长制工作方案》,要求在全省公安机关全面建立省、市、县、乡四级河湖警长制。省级河湖总警长由副省长、省公安厅厅长曾欣担任。

湖北有“千湖之省”之称,已实现湖长制、河长制的全面覆盖。

据介绍,河湖警长以污染环境、破坏资源、涉黑涉恶、暴力抗法为打击重点,组织警力依法查处、严厉打击各类涉河湖违法犯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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