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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政府对黑恶势力及其保护伞放狠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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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时间2018年2月5日,中国官方通讯社新华社发布《关于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通告》,是由中国最高人民法院、中国最高人民检察院、中国公安部、中国司法部联合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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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2月4日至12月5日,广西南宁公安局统一开展“神剑·打黑除恶第七次集中统一行动”(图源:VCG)

通告称,凡是实施黑恶势力违法犯罪以及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的人员,必须立即停止一切违法犯罪活动。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18年3月1日,主动投案自首、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拒不投案自首将从严惩处。

通告强调,对于为黑恶势力违法犯罪人员充当“保护伞”的中国官员,都要一查到底、绝不姑息。

2018年1月24日,中共中央、中国国务院发出《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指出要将扫黑除恶与基层反腐结合起来,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

香港《东方日报》2018年1月29日刊登评论文章称,中国黑恶势力活动近年来逐渐趋于隐蔽,组织形态、攫取利益的方式也在发生改变。众所周知,经过几十年蔓延,中国黑恶势力已从原本的街头打打杀杀,蜕变成集团化商业经营、国际化联络网络、多元化市场主体,变得更加隐蔽、更加庞大,有些甚至染指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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