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冲香港政府总部案上诉得直 黄之锋等毋须入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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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2014年在占领中环运动中,因冲击“公民广场”的政府总部东翼前地,双学三子黄之锋、周永康及罗冠聪遭复核改判入狱一案提出终极上诉,终审法院1月16日开庭处理后,于北京时间2月6日再开庭就3人的刑期上诉颁发判词。终院裁定黄之锋、周永康及罗冠聪的上诉得直,维持原审判刑,即三人毋须入狱服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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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院裁定黄之锋(左)等毋须入狱(图源:香港01)

据2月6日报道,黄之锋、周永康及罗冠聪6日下午约15时10分抵达终院。罗冠聪称已有准备为公民抗命承担法律后果,对终院的裁决感乐观,今次判刑会成为日后集会示威的指引,如判决严苛会对示威自由构成压力。

黄之锋和周永康提到香港众志常委周庭,及多名参选立法会补选的人士被DQ(取消资格),指三人的案件不论判决如何,均对香港的法治感忧虑。

双学三子在2014年9月冲击“公民广场”,2017年被裁定非法集结等罪成立,分别判社会服务令及缓刑,律政司及后提出刑期复核,3人被改判入狱6至8个月,早前获批终审上诉许可,3人向终审法院就刑期提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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