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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汤兰兰案”终须回归法治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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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7日上午,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通过微博宣布:对汤继海、刘万友、陈春付、于东军不服生效裁判提出的申诉,正依法审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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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黑龙江省高法首次正式回应“汤兰兰案”(汤兰兰为化名,并非当事人真名),法院依法审查处理此案被告人的申诉,意味着此案开始进入正常的司法程序,将在法治轨道中得到处理。黑龙江省高法在案件引发极大争论之后,依法审查处理并公开做出回应,体现了严谨的司法态度。之前,最高人民检察院的相关工作人员也已经接触了此案的当事人和律师。

舆论的争议不能代替司法判断,口水更不能证明或证伪案件的事实,只有回归法律,回归司法程序,才能够解开案件的“结”。案件越是离奇,越是超出普通人常识判断的范围,越是应回归司法程序,做出严谨的调查和审视。不放纵一个坏人,也不冤枉一个好人,判决做到不枉不纵,是法治的最朴素含义。

我国《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了公民对生效判决的申诉权。近年来,最高法、最高检对于公民的申诉、再审工作相当重视,制定了一系列的规范、发布了相应的指导性案例。之前聂树斌案、陈满案也都是通过申诉渠道,得到了全面调查。司法机关审查处理申诉,将使这一案件从舆论漩涡回归到正常的法治解决渠道。

目前,黑龙江省高法只是依法审查处理此案的申诉,说明此案还没有正式启动审判监督程序。汤继海等被告人到底有没有犯下禽兽罪行?原判决到底有没有问题?希望各方能多一些耐心,多给司法机关一些审查处理案件的空间和时间。如果案件事实清楚,被告人必须服法悔罪,不容颠倒黑白;如果案件确实是错案,也应该及时纠正,还当事人以清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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