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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高院:对汤继海等4人申诉依法审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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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 2月7日消息,2010年10月20日,黑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汤继海等11名被告人分别以强奸罪、强迫卖淫罪、嫖宿幼女罪等作出有罪判决。宣判后,11名被告人不服,提出上诉。2012年10月26日,我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汤继海、刘万友、陈春付、于东军不服生效裁判向我院提出申诉,我院正在依法审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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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自@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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