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纪委网站通报的一条消息引发关注:王晓林,曾任国家能源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的他涉嫌严重违纪,正在接受组织审查。

像王晓林这样被组织审查的人近些年还有不少。雷毅,曾任云南锡业集团(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由于私欲膨胀,丧失了理想信念,人生观也出现了偏移。他收取贿赂共计人民币2910余万元,生活作风十分堕落,把收受的1000余万元贿赂用来包养情妇,且其情妇数目远不止一人。
曾任日照港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的杜传志则有着更“高”的追求,他的违纪金额高达1.5亿多元。此外,在杜藏匿财物的房子里,到处都是高档烟酒、黄金饰品、象牙玉石,有些人参虫草甚至已经发霉。
这些巨贪涉嫌违法违规违纪的内容不尽相同,但他们都有一个共同点,他们都身处国企,且都曾身处要职。为何国企容易滋生“硕鼠”亦或“老虎”?个中原因值得深思。
从表面看是因为有些国企高管“有权任性”,把个人意志凌驾于党组织之上,大搞一言堂、家长制,把公权异化为私权,将企业变成了自己的“独立王国”和“提款机”。同时,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旁落,监督责任弱化。由此,党组织的决定无法得到有效贯彻执行,党的利益因而受损,腐败现象更是在一些领域泛滥成灾。
国企需要一场刮骨疗毒式的改革。如何建立既符合市场经济体制要求又尊重国企现实的企业制度,不仅关系到国企改革的成败,更关系到反腐的最终成效。另一方面,由于对国企领导干部缺乏有效监督制约,导致权力过分集中易滋生腐败,亟需对监管制度进行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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