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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颁布《南极活动环境保护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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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9日,国家海洋局发布《南极活动环境保护管理规定》,建立以环境和生态保护为基础的南极活动管理制度,维护我国在极地事务中负责任大国的形象,同时引导我国南极旅游等活动有序开展。

近年来,南极活动呈现多样化发展,既包括科研、调查、监测,也包括渔业、旅游、生物基因开发等产业等多领域活动。

《南极活动环境保护管理规定》明确国家海洋局负责对考察、旅游、探险、渔业、交通等所有南极活动的环境保护管理工作;要求对南极环境及生态有特殊影响的部分考察活动进行许可;要求开展南极活动的,应当编制环境影响评估文件,并报国家海洋局;同时将对南极活动组织者和活动者的违规行为规定了相关责任,建立南极考察活动的征信体系;还将根据南极自然和生态环境承载能力建立南极活动总量控制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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