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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控收贿 林锡山5千万元保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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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立法院秘书长林锡山被控收受回扣,一审判刑16年,经上诉,台湾高等法院上周林锡山部分辩论终结,今天裁定林锡山以新台币5000万元保释。

全案缘于,林锡山主导立法院多起计算机软硬件设备招标案,被控从民国101年到104年收受网远科技负责人李保承新台币3950万元回扣。台湾台北地方法院检察署依违背职务收贿、洗钱等罪嫌起诉林锡山、李保承、前立法院秘书室科长陈亮吟及林锡山妻子刘馨蔚等13人。

一审台湾台北地方法院,以林锡山位居要职,竟每年收2次回扣共8次,又有逾2亿元财产未能据实说明,依公务员犯购办公用器材收取回扣罪8罪及财产来源不明罪,判他应执行16年徒刑,褫夺公权6年,已缴交犯罪所得3950万元没收,未扣案犯罪所得(财产来源不明)2亿3618万元没收,洗钱罪部分,林锡山与刘馨蔚无罪。

经上诉,高院上周就林锡山部分辩论终结,林当庭以照顾年迈母亲为由,请求保释,合议庭今天上午讯问后裁定保释,全案将于3月29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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