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年三十儿,发生在陕西南郑区新集镇的一桩三人命案,打破了春节期间的祥和气氛。网络中,诸如“陕西汉中“2·15除夕杀人案”、“大年三十为母报仇杀害仇家三人”的消息甚是吸引眼球。

张扣扣母亲被杀案判决书曝光(图源:微信“云影时光传媒”)
而消息一经报道,在详细案情和作案动机尚未官方宣布之前,关于此案件揭秘和真相帖子便传开了。一则“民间较为细节的说法”是:22年前的一件惨案,造就了这一家子如今的灭门。
在这种说法中,此案凶手张扣扣是典型的中国小说中,因遭受村中恶霸欺压伸冤无门,隐忍多年归来寻仇的角色。在22年前的1996年,年幼的张扣扣母亲因宅基地纠纷被本村人多势众的王氏父子四人欺负,被其中的20岁出头三儿子王正军用板凳打死,因为当时农村没有那么严格的法律,贪污腐化,当时定性为不算是故意伤害致死,拿钱就弄出来,没有进去。张某隐忍在心,长大后入伍参加特种兵,练就一身本领退伍后杳无音信,直到2018年大年三十,血案发生。张扣扣仅将父子三人杀死,其他妇孺一个没伤。
同时,还有其他帖子补充22年前命案的细节,称当时王氏父子在张扣扣面前将其母杀害,用的钝器,脑浆子都出来了。而当时王家的大儿子是当时的乡长,仗着权势强行下葬张扣扣母亲,并赔偿3000元给家属。在这条帖子下,一些人通过“讨价还价”该赔偿多少发泄着不满,“三个人赔款9000”,“你要考虑通货膨胀啊,我觉得三个人最少得给9500”“一人3000,三人9000,考虑到物价上涨,赔3w总行了吧”……
也有人在此时对这些所谓的细节提出质疑,称这个民间说法是“谣言”,中国网民太好骗了。同时举例称,“老三那时20出头的岁数,现在通报出来岁数是39,39-22=17,这是20出头?”
经过一天的发酵,2018年2月19日,官方通报了案情进展,并呈现了更多细节和22年前的判决书。判决书显示,当时发生口角的原因张扣扣母亲汪秀萍路过王家门前时,因过往与王家有矛盾,汪便朝被告人之兄王富军脸上吐唾沫,遂引起争吵。后在扭打中受到猛击死亡。
判决书上还显示,当时法院要求王正军赔偿汪秀萍死亡的全部丧葬费及赡养、扶养、死亡补偿等经济损失25万元。但因案发时王正军不满18周岁(1979年出生),王正军父亲王自新表示家庭经济困难,无力赔偿。最后,案件以王正军犯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罪,判处有期徒刑7年(刑期自1996年8月29日起至2003年8月28日止)及一次性赔偿经济损失9639.3元结束。
当细节曝出后,舆论场再次出现两个完全不同的声音。微信公众号“长安剑”发表长安君张玮的文章《张扣扣杀人案:这里只有违法犯罪,没有侠义恩仇!》,文章称,22年前的一份判决书揭开了尘封已久的往事。王正军(三儿子)是一位依法已经受到惩罚的死者。面对网友“杀人偿命”的声讨,文章引用79刑法和如今的刑法称,无论是过去还是现在,都没有让王正军“杀人偿命”的刑罚空间。并批驳人们将张扣扣的故事演绎成为母报仇的孝子,甚至给其戴上“侠客”“仁者”的帽子。同时站在了法律制高点上,“法治是丈量一切的尺度,宁折不弯,正是有这样的精神,在她的丈量下,我们每个人才是平等的,我们才感觉到世界是安全的。”
另一个声音则颇有些“阴谋论”,看到当时的判决书后,质疑当时的判案是否公允,并列出了疑点:.一个女人主动打4个男人;打死人的必须是未成年那个;打人家庭因经济困难赔了9000块钱……潜台词无非是,弱者受到了欺辱,通过运作让未成年替罪进而减轻处罚,通过死赖和打通关系用钱了事儿。由于中国民间的冤假错案和无处申冤的故事太多,尤其在权力融杂着宗法、家族的农村社会中,网民们自然而然想到身边故事,故而对体制抱有着怀疑的态度。而且这种故事符合人们情理、常识甚至符合小说中的桥段。
中国的社会处于现代化的过程中,在这件事情中凸显格外明显。网络中有人呼吁“依法办案”,这种声音符合社会发展方向,但也有人也希望通过“冷冰冰”的法律,借着法律至上批驳将张扣扣侠客化的群众。而群众的这种态度固然不符合社会发展潮流,但它们确实感受着身边生活中的不公,不愿意“依法”,是因为他们并不认为“法”是老百姓的护身符,而是有权有势者的,白纸黑字背后隐藏着红色的悲哀。
其实这件事又回到了之前中国社会多次遇到的问题,即公信力。网络中有声音称,民众宁愿相信杀人者具有伟大的道德品格,宁愿相信司法不公,也不愿去想一想这个案件背后是否还有别的故事。也许,张案背后到底还有没有其他故事已经不重要了,也许民众一直等待着张这样的英雄出现,一个反体制的英雄,一个信奉暴力救济的牺牲者。如果真是这样,杀人者是不是为母复仇也不重要了。这才是喝彩声中最致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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