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客网

2017年中国精神健康与人权(被精神病)年终总结

声明:本文转载自 「自由亚洲」, 或因排版与篇幅原因进行过编辑,内容未经本站独立核实,不代表本站立场、观点或建议。 如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我们,核实后立即删除。 [ 免责声明 ]

2017年中国精神健康与人权(被精神病)年终总结

一、行走在老路上的“新时代”

2017年是中国社会变化值得特别关注的一年,原因在于中共十九大宣布中国进入了“新时代”。中国究竟进入了什么样一个“新时代”?这当然是中国公民们与世界关切的问题。虽然官方罗列了大量他们自诩的“新”,但真正有发言权的应该是中国公民的亲身感受,而中国公民对自身权利增减与权利轻重,应该是所有感受中最强烈与明确的。对此,近年来从709对律师团体大抓捕,到对维权领军人物黄琦、刘飞跃等拘捕与超期羁押,显示中国公民在权利上被进一步剥夺的现实。而广受世界瞩目的,“民生观察”多年来长期跟踪关注研究的,中国人权状况重要衡量指标的中国人精神健康与“被精神病”问题,在2017年的真实状况,理应成为测量中共当局“新时代”的重要量器。所以,对2017年中国“被精神病”问题的研究具有厘清中共“新时代”真伪的指标性意义。

中国人精神健康与人权问题包含范围较广,而“被精神病”问题是其中最核心与最集中的问题,所以,研究“被精神病”就是对中国人精神健康与人权的精准剖析。

所谓“被精神病”,通常表现为不该收治的个人被轻而易举地送进精神病院进行隔离治疗,医院只对支付医疗费与主宰自身命运的权力的人与单位负责,住院期间没有启动任何纠错机制,受害者投诉、申诉、起诉皆无门。本研究报告意在测评中国精神健康方面人权问题,所以着重研究公权力制造“被精神病”问题。

中共在大陆夺得政权以来,相当长时期将人权视为资本主义的东西而予以批判,对公民精神健康与人权更是漠视。直到文革灾难后,中共上层一些开明人士才认识到人权的问题,而提出了推进法治与保护人权的主张,然而,1989年中共当局对爱国民主运动屠杀后,“稳定压倒一切”成为政治最高原则。虽然后来将“国家尊重与保障人权”写入了宪法,但在现实的维稳体制下,人权成为权力无视与践踏的对象。而“被精神病”正是权力践踏人权的一个方面。

2013年5月1日,虽然中国人大颁布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以下简称《精神卫生法》),但中国精神卫生领域"该收治者不收治,不该收治者却被强制收治。"的状况始终没有得到改善。并且随着权力的个体与部门私利化趋势日益加剧,精神领域这两种问题也日益严重。

因该收治而没有收治给社会带来的危害,据7月25日报道:人民网舆情监测室相关统计数据,仅2017年以来,与“精神病伤人”相关的新闻报道达10205篇,与“精神病砍人”相关的有3001篇,与“精神病杀人”相关的有23399篇,相关案例在舆论场上传播甚广,不时挑动公众的神经。

据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发布的数据显示,世界范围内每4个精神疾病患者中就有一个中国人,其中重症病患1600万,登记在册的严重性精神病障碍患者超过了510万。北京大学精神卫生研究所副所长唐宏宇指出,由于缺乏一套规范、连续的治疗和管理体系,相当一部分重性精神病患者“散落民间”,成为社会公共安全的潜在危害者。另据媒体报道,在过去几年,每年与精神病人相关案件都超过1万件,其中1/3是严重暴力案件。

由上可见,该收治不收治固然造成严重的社会问题,但相比之下,"不该收治被收治"比"该收治不收治"的问题更严重、更迫切,因为后者只是部分精神病患者的权利没得到保障及其相应造成的危害,而前者则让每个公民的基本人身权利都受到了威胁。

对于“不该收治的被收治”即“被精神病”问题,中国大陆在2017年《精神卫生法》实施四年后没有任何实质性改善。下面本报告从法制建设、“被精神病”惨剧、局限于民告民范围的个案维权等等方面所展开的分析,可以看出,2017年中国精神健康与人权(被精神病)问题依然沿袭在过往老路上,完全没有任何走向法治文明的“新时代”的气息。

二、有关精神病的法律法规急待配套、明细、完善

2017年中国当局在落实《精神卫生法》上乏善可陈,既没有对《精神卫生法》在各地实施进行什么实质性的督察,也没有对相关法规在实施中出现的问题作出研讨、修改、补充、完善。纵观《精神卫生法》从2012年12月26日通过并颁布而于2013年5月1日正式实施以来,只在2015年10月-11月,国家卫计委开展过对部分地方工作情况进行督查外,再无其他检查督导落实活动。

由于中国司法的权力工具化特点,没有独立的社会监督机制,而权力自身又不进行针对性的司法检查,因此《精神卫生法》落实情况就大打折扣。原本存在的一些如强制医疗问题,没有因为《精神卫生法》出台而得到有效扼制,社会一如既往地产生出大量侵害人权的“被精神病”事件。

在世界不断关注中国“被精神病”问题下,一些被精神病案例陆续被媒体披露出来,面对舆论压力与当事人奋起维权抗争。2017年中国一些地方检察机构继续尝试性推出“强制医疗机构派驻检察室”工作。

2017年5月,徐州市云龙区人民检察院在东方人民医院设立检察室,这是江苏首家强制医疗执行监督检察室。记者在该检察室看到,联席会议制度、请示报告制度、建档统计制度、责任追究制度、信息通报制度以及工作例会、培训学习等9项制度均上墙公示。据检察驻院检察官介绍:“每周至少两天有专人在检察室开展工作,每季度还召集公安机关、医院,就强制医疗执行工作进展情况和存在问题进行商讨。”

据参与驻院监督工作的多名检察官从现实经验而对强制医疗情况呼吁立法,提出进一步完善强制医疗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就强制医疗交付执行机制、协调配合衔接机制、医疗机构的条件、监护责任划分、医疗费用的保障、强制医疗检察监督的方式方法等作出详细具体的规定,以解决实践中强制医疗执行操作性差、协调配合衔接机制不健全等问题。同时,要加强强制医疗检察监督力度,以及妥善解决强制医疗的经费问题。

可见,为避免在强制医疗中造成人权被侵害的事件,中共当局体制内人士也不得承认现《精神卫生法》实施中存在的问题,所以,进一步明确与完善相应的法律,如新的刑事诉讼法对“强制医疗由谁负责执行”这一问题尚未作出明确规定,而公安部出台的《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中无相对应的内容,仅规定在法院作出强制医疗决定前,公安机关对申请强制医疗人采取临时保护性约束措施,等等。如此法律上的不明细,配套法规的不健全,自然导致现实操作中要么无法可循,要么枉法胡为。所以,中国《精神卫生法》颁布实施四年后,急需作出结合实施过程发现的问题的修改完善,并将相应的配套法规健全。然而,在已过的2017年中,中国当局没有对此作出任何积极性回应。

三、2017年中国大地上演的各种“被精神病”惨剧

2017年中国当局在精神领域法规建设上的无所作为,自然反映在“被精神病”问题上的一如既往。在这一个中,中国大地反复上演出各种践踏人权挑战人类底线的“被精神病”惨剧。

1、继续在维稳体制下制造新的“被精神病”

自“八九六四”屠杀之后,中国当局祭出了“稳定压倒一切”的大刀,对社会一切被权力视作不稳定的因素肆意镇压。多年来因权利被侵害而上访维权群体,就成为了各侵权机构眼中的不稳定,于是各种千奇百怪的迫害就层出不穷,而将上访维权者关入精神病院就成为了各地权力部门的惯用手段。虽然,多年来民生观察及一些人权机构与媒体对此持续关注,跟踪揭露,但中国当局仍然我行我素,一如既往地大肆以“被精神病”来迫害上访民众,制造出各种骇人听闻的侵权事件。2017年虽然在中国《精神卫生法》颁布实施四年后,中共对外宣称要依法治国下,中国大地依然持续上演着各种新的“被精神病”事件。

如,1月4日,于2016年10月失踪的重庆市合川区上访维权者邓光英,在妹妹邓小利多方追寻下,最终确定她被关在合川区三庙精神病医院三楼。邓小利说“1月4日在合川区三庙精神病医院三楼见到姐姐,她被被强制喂药。护士发现我后就把我赶走,还说有警方出具证明才可以会见,之后就再不让家属见面。我找到合川区土场镇派出所要求警方出具证明,遭到拒绝。”中国传统春节,警方也没有释放她回家与家人团聚。正月初八,邓光英的父亲偷偷前往医院探视得知,除了吃药外,现在已经给她开始打针,具体要被“治疗”到何时,邓光英自己也不知道,但是看警方的意思,估计要到两会结束才能放她!

5月10日,山东滕州市参战幸存老兵李自成、王延国二人冲破地方政府的层层围追堵截到达北京。在11日8点多钟到中央军委信访局刷了身份证后,正在等待接访,被滕州市善南街道及大坞镇政府的官员们找到强行带回家。22日善南街道主要领导利用手中的权力调集警力,把一个无依无靠的参战幸存老兵李自成强行押到车上送往济宁岱庄精神病院迫害。

6月17日江苏高圩村村民张洪友应宿迁市宿豫区大兴镇书记王进之约到镇派出所谈拆迁补偿问题,结果忽然被蒙住眼睛,捆住手脚,绑架到宿迁市第三医院(精神病院)进行强制治疗。到精神病院后他手脚都已麻木,手勒得发紫,但大夫并没有同情他,也没有听他解释,而是像对待其他精神病人一样对他进行各种各样的强制治疗,连续捆绑他几天几夜,期间给他灌精神病人吃的药。几天后,他家人听说他被送到精神病院,到医院探视并强烈要求接他出院,医院却以各种理由刁难。为了救他出来,他家人拼命找人托关系。最终,张洪友在当地政府的

评论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