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内地文革后,复出的中共元老邓小平,提出废除中共领导干部终身制,并限制权力,而他曾警告把个人神化将造成严重后果,因此在1982年修宪恢复了国家主席的建制时,规定任期只能两届,并删除了原来五四宪法所规定的国家主席权利,令该职虚位。

中共提议修宪取消国家主席连任限制(图源:VCG)
近日,中共提议修宪取消国家主席连任限制,大众热议。官媒评价称,此举乃确保国家领导人兼任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军委主席"三位一体"的领导体制,同时强调,此修改不代表将恢复国家主席终身制。
公开资料显示,邓小平早年曾在中共八大的《关于修改党的章程的报告》中指,“苏联共产党第二十次代表大会的一个主要的功绩,就是告诉我们把个人神化会造成多么严重的恶果”,又在江泽民担任总书记前后多次讲过,“把一个国家、一个党的稳定建立在一两个人的威望上,是靠不住的,很容易出问题”。
在邓小平的指示下,1982年宪法虽然恢复了国家主席的建制,但就规定国家主席任期两届,更删除了原来五四宪法所规定的国家主席所拥有的“召开最高国务会议”和“统率武装力量”的权力,使国家主席成为完全象征性的国家元首。在八二宪法颁布实施后,全国人大对该部宪法进行了四次修正,但对于国家主席的职权一项没有进行任何的改动。
目前中共党政领导任期,宪法只明文规定国家主席任期两届。而中共中央办公厅颁布的《党政领导干部职务任期暂行规定》有内部规定,同一职位只可做两个任期,之后不能再获推荐、提名,或者被任命担任同一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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