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时间3月5日,第十三届中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在北京人民大会堂开幕。十二届中国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兼秘书长王晨作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草案的说明。

图为十二届中国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兼秘书长王晨作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草案的说明(图源:新华社)
王晨在作关于草案说明时透露,2月28日,中共十九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提出,将“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更名为“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
资料显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法律委员会”,是中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专门委员会之一。1983年6月召开的第六届中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设立,并保留至今。
据悉,中国现行宪法第七十条规定,中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设立“民族委员会、法律委员会、财政经济委员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外事委员会、华侨委员会和其他需要设立的专门委员会”。
十三届中国全国人大一次会议议程中页提到,3月13日将表决“第十三届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委员人选名单草案”。
另外,王晨在作关于草案说明时提到,关于对国家主席任期撤限制的有关规定是“许多地区、部门和党员干部群众一直呼吁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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