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园叶姓妇人去年4月在台七线摔落边坡死亡,事后被查出是为诈领3400万(台币,下同,约116万美元)保险金,叶妇第二任丈夫陈姓男子及她和前夫所生儿子是共谋;桃园地院认为,两人罔顾夫妻、母子之情,带给社会不良示范,依帮助自杀等罪分别判处三年、一年半徒刑。
检方调查,50岁叶姓妇人和第一任陈姓丈夫育有两子,她生前投资股票失利,担任会计期间又被控侵占2400多万元,前年涉嫌把第一任丈夫推落水圳诈领1000多万保险金。
叶获理赔后仍还不清债,又想让儿子求学、生活无虞,2016年12月和第二任丈夫陈男结婚,分别向三家保险公司投保3400万元意外险。
去年4月,叶妇和陈男共谋自杀计画,由儿子担任证人,约好叶自杀后声称“意外坠坡”;几天后陈男开车载叶到台七线7.5公里处,因游客众多、现场下雨,加上叶女犹豫,最后作罢。
当月24号早上,三人再度到场,叶先用手机自拍几张照片后,随即在先生、儿子面前跳下复兴路百吉隧道口前16公尺边坡,当场惨死,陈和叶妇儿子再报警谎称,叶因头晕下车休息,坐在护栏自拍不慎摔死。
检方相验后,陈即向三家保险公司声请理赔,检警觉得可疑追查,调阅监视器发现三人曾密集往返现场勘景,最后突破心防。
法官审理时痛批两人罔顾夫妻、母子之情,没有劝阻还给她助力,让叶的父母遭受白发人送黑发人之痛,不尊重生命价值,带给社会不良示范,依帮助自杀、诈欺罪,判陈姓男子三年、叶妇儿子一年半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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