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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湖南首例对零口供罪犯执行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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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遵照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签发的执行死刑命令,中国湖南省湘潭市中级人民法院以“零口供”将罪犯杨克莲验明正身,押赴刑场执行死刑。

据3月19日报道,神秘的女毒枭杨克莲至死也不承认自己贩毒。3月12日,她穿上崭新的红花棉袄和傣族短裙,悄然“上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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缅甸已成为毒品重灾区(图源:VCG)

资料显示,杨克莲1969年出生于云南省施甸县,她曾有两次被抓经历。1993年5月18日,因犯走私毒品罪被云南省德宏州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无期徒刑,1997年4月被减刑为16年, 2003年9月21日被假释释放,假释考验期至2009年10月20日止。考验尚未期满,2008年11月,她又因贩毒被云南大理警方抓获,但由于证据不足被取保候审。此后,她去了缅甸,再也没有回中国。

2015年9月7日,专案组联合云南公安并协调缅甸警方,在境外将毒枭杨克莲抓获。

2016年9月30日,湘潭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对罪犯杨克莲以贩卖毒品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宣判后,杨克莲不服,提出上诉。

2017年5月2日,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决,维持原判对杨克莲的定罪量刑,并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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