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赞同天生会犯罪,但我觉得,有了第一次犯罪,接下来将会有很多次,看过太多的新闻,刚出狱没多久又犯罪,有些人还在出狱犯罪之间来回徘徊,所以,从监狱里释放回来的人,很容易再次犯罪,从心理学的角度来说,我认为罪犯应该是制造出来的,是不良的生存环境制造出来的。有可能的话,建议进行追溯性研究,深入挖掘罪犯从小的生存环境以及与主要抚养者的关系。
其实它代表了一种青少年成长时对性观念的模糊与困惑。摊开来谈,这是一个敏感而深刻的话题。整个社会并没有系统性的对青少年,关于性和爱情方面的引导。他们倒是有途径接收黄色录像和黄色卡通书,把性的力量变成一种魔鬼的力量。没有方法引导他们首先感受到爱和美,然后才认识到性,只是生理反应。
一个少年,十六七岁的时候,他是否对自然界的美和宇宙的壮阔产生了赞叹?还是只沉溺于游戏只了解生理上的构造而已。教育系统必须有一种方式,开发人的独立思维,独立感受,感受这个自然的美,感受自己心中的爱,在此条件之下,才能够认识好性,否则就会有变态分子产生,这是人类社会的深刻问题。中国古代哲学早已给出答案,不管是孟子的人性本善还是荀子的人性本恶,都强调了后天教育的重要性,也就是环境对人的性格养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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