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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3年内将新建扩建一批垃圾焚烧发电设施,实现市州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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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环保厅日前与省住建厅、省发改委、省国土厅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城镇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建设的通知》(简称《通知》),提出今年至2020年,将新建、扩建一批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处理设施,加快实现市州“全覆盖”。

《通知》指出,根据国家部委安排,经省政府同意,今年至2020年,各市州要采取城乡统筹、区域统筹的方式,新建、扩建一批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处理设施,统筹处理城乡生活垃圾。到2020年,实现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处理设施覆盖14个市州,5个RD湿解处理厂所在区域全部按照环境保护督察要求妥善处理好生活垃圾;设市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占总处理能力的50%以上。

《通知》要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处理设施建设实行政府引导、市场运作,采取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方式,引进社会资本建设。必须坚持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高水平运营。严格按照国家标准和规范要求组织建设,水、恶臭等污染物排放严格执行相关控制标准,烟气排放鼓励执行国际先进标准,并对主要设施运行状况实行实时监控。具备条件的,鼓励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协同处理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

《通知》同时指出,加大政策支持力度,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处理设施建设纳入省重点工程,并优先支持申报国家和省级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示范项目,优先支持申报中央预算内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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