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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旺角暴动案 一人遭判入监2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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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香港旺角发生示威者与警察冲突的旺角暴动(又称旺角骚乱),其中一名参与者今天被法院判处入狱2年10个月。

据报导,任职侍应的26岁被告邓浩贤被控于2016年2月9日凌晨在旺角连同其他人参与暴动,向警方防线投掷砖块。他去年底已承认暴动罪。

法官今天就此案判刑,指被告罔顾他人安全,以监禁5年为量刑起点。

但考虑到被告认罪,以及被告可能只是一时「贪玩」,并无考虑后果,不是预谋犯案,因此只判监2年10个月。

主张民族自决的香港本土派政治团体本土民主前线(本民前)2016年农历年间在旺角发起集会,期间演变成肢体冲突,集会者以砖头攻击警员,导致超过100人受伤。

当时本民前的召集人是黄台仰,发言人是梁天琦,都是本民前的领军人物,两人及其他人其后被警方拘捕及起诉。

梁天琦被控4项罪名,包括煽惑他人参与暴动、干犯煽惑暴动罪等,案件仍在审讯中。

今年初,在案件审讯前,黄台仰和本民前成员李东升没有依时向警方报到,法庭已下令通缉他们。早前有报导指出,黄台仰曾在英国现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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