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据显示,2018年公司信用类债券到期规模约5.13万亿元,同规模仍维持高位。特别是在市场资金面中性偏紧、金融去杠杆,以及个别行业调控力度较大的形势下,个别控股集团类企业、房地产、城投平台及低资质民营企业融资渠道受限,资金链紧张,债务偿付依然存在较大压力。市场人士预计, 2018年可能面临到期兑付和回售集中、部分企业融资难度加大、资金接续困难等情况。
为完善银行间债券市场风险防范、预警和处置体系建设,督导主承销商更好地对债券发行后的管理尽责,4月25日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下称协会)发布《关于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风险管理的有关通知》(下称《通知》),在已有相关自律规则基础上对主承销商存续期风险管理做了进一步细化和明确,旨在督促主承销商高度重视当前市场环境下风险管理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勤勉尽责、审慎判断、及时预警、稳妥处置”,以落实 “早识别、早预警、早发现、早处置”。
在近年债市曝光的违约事件中,主承销商未勤勉尽责、未能及时信息披露等现象比较普遍,针对这些问题,《通知》涵盖了主承销商对债券存续期日常管理的五大方面,包括机制和人员设置、风险防范与处置、合规督导、评价及自律管理等。
在机制上,要求主承销商对存续期债券管理设置专职专岗,且人员安排应与管理的发行人数量及风险状况相匹配;由总行(部)牵头,按照属地化原则进行存续期管理,有关情况定期报备协会备案;风险监测方面,要求主承销商对存续期发行人应至少每季度开展一次现场回访或非现场排查,对存在较高风险的发行人即重点关注类企业至少每月开展一次现场回访,定期开展风险排查和压力测试;在债务融资工具至少在到期日前一个月将有关兑付资金落实情况报送协会;如果发现触发投资者保护条款的情形,应于两个工作日内告知协会。
在风险评估方面更加细化。《通知》要求主承销商对存续企业分层分类管理,划分为违约企业、重点关注、一般关注和暂不关注四类,其中重点关注和一般关注类企业组成重点关注池,并定期提交重点关注池信息。在池企业原则上应不少于存续期内企业数量的20%(至少一家)。重点关注类企业原则上不少于存续期内企业数量的2%(原则上至少一家)。
在风险处置方面,及时制定和启动应急预案;对于违约企业的违约处置应建立详细工作台账,要求主承销商应每月至少一次向协会报送违约处置工作的进展情况;定期(每月至少一次)向市场或投资人披露违约后续进展公告,并同时督导发行人定期披露相关情况。
在自律管理方面,协会定期对主承销商存续期管理工作开展综合考核评价。评价结果将作为协会开展自律管理的参考,并视情况向市场公布。对于主承销商及相关人员未按相关规定履行职责的情形,协会将依据相关规则采取自律处分措施。
目前,中国的公司信用类债券市场存量规模已超过16万亿元。因受经济周期、发行主体资质多方面影响,信用债违约难以避免。
“信用风险事件的出现,短期可能会对市场参与者造成一定影响,但从长远来讲对建立市场化的定价估值体系,完善市场风险分散分担机制,充实评级违约率数据库均有积极意义,也是对现有机构、制度规范和市场参与者行为的自我校验,有利于市场长远健康发展。”一位券商人士表示。
来自协会的数据显示,2017年债务融资工具违约29只,同比下降35.56%,其中大部分为此前年度已经违约企业的后续到期债项;实际新增违约企业三家,同比下降76.92%,对应违约规模48.46亿元,同比下降77.85%,且其中38.46亿元已经延期全额兑付。
对于已经发生违约的发行人,部分的处置已经有了明确结果。如东北特钢2017年引入民间资本,推动了国有企业混合制改革;珠海中富、博源控股的相关债项违约后也在2017年完成了延期兑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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