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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检方提请法院判处前国家情报院院长南在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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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尔中央地方法院26日对涉嫌向朴槿惠行贿的前国家情报院院长南在俊进行最后一次审理,韩国检方提请法院判处南在俊有期徒刑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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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检方还提请法院分别判处同样涉嫌向朴槿惠总统府上供“特别经费”的前国家情报院院长李丙琪和李炳浩有期徒刑5年和7年。

检方指出,南在俊利用国家情报院院长的地位,毫无负罪感地挪用国家情报院预算并每月向总统行贿。国家情报院同青瓦台勾结,沦为掌权者的私家组织,引发了亲信擅政乱局。

检方对李丙琪表示,他挪用纳税人血汗钱并积极实施犯罪。检方控诉李炳浩罔顾公仆最基本义务,将犯罪归咎于制度。

南在俊涉嫌从2013年5月到2014年4月每月向青瓦台提供5千万韩元,共6亿韩元。李丙琪和李炳浩涉嫌在任期间分别向青瓦台提供8亿和21亿韩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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