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提捡瓶子,混滋傻们纷纷表示嗤笑和鄙视,为什么? 混滋傻们认为捡破烂的人肯定穷,既然穷,则鄙视之。 同时也觉得捡瓶子没技术含量,是傻子都会做的简单体力劳动,所以鄙视之。 同时又知道捡瓶子一定很脏,既然捡瓶者干脏的活,就鄙视之。 总之,捡瓶子又脏又累又没钱,所以广大的混滋傻们都鄙视捡瓶者。
我也在美国捡过瓶子,折合每周捡30个小时,连续捡了三个月。
假如现在让混滋傻们当警察,假如英国女王不慎把一颗一两重的钻石戒指扔垃圾了,或者是一个里面藏了绝密文件的脏卫生巾也罢。 现在让你一个人,在一个一平方公里的市内居民区里,把五百个垃圾箱,每一个垃圾箱都翻一遍,因为可以确定这个遗失的大戒指一定在这些垃圾里。
你在翻查垃圾的同时,应该把见到的空饮料瓶,查看每个饮料瓶上的标志,把带有“NY5 cent”标识的空饮料瓶子都搜集起来,预计在这一平方公里的垃圾桶里有500个这样的瓶子, 因为有情报说这些空饮料瓶可能有问题,必须搜集回来逐个检查。
你应该从凌晨零点开始翻这些垃圾箱,翻到清晨六点结束,没有灯光,也不能打手电,摸黑翻垃圾,并且必须尽可能保持安静,尽可能避免惊动住户,你不能开车,而必须步行,预计你需要携带30公斤的物品总共步行大约20公里。 现在的天气假设是零下三摄氏度,下着雨夹雪。
其中还有几个大型的商用垃圾箱,两米高,像小房子那么大,你应该爬进去搜查里面的垃圾。
你把这500个瓶子都搜集起来之后,必须步行5公里带回警察局,然后逐个把500个瓶子都登记造冊。你完成以上所有工作的总报酬是25美元。你觉得你能完成这项工作吗?
这其实就是捡瓶者所做的事,你如果不愿意做,或没有能力做,你可以把这项工作承包给一个捡瓶者去做,他/她一定能完成。
以你的社会常识,你觉得如果要在欧美的人才市场上招聘一个人做这项翻查垃圾寻找重要物品的工作,能招聘的到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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