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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天下有公法,新中国法律的真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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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月二日,广州太和镇发生车祸,死者亲属伤痛之馀,追打交通警察,追了至少一小时。

二月七日,海南三亚市几十名村民打斗,被警方抓去两人,于是围攻派出所,殴伤警察,击毁警车,把两人救出。

同时,在贵州,德江县上万县民大闹县政府办公室,办公室招牌给打破了,县政府越野车给砸坏了,为的只是当局禁止元宵舞龙。

以上种种,当然都是寻常小事,但未必不可以说明新中国的法治精神。

宋太宗年间,相州有一贫家欠邻居钱,支付利息稍有不足,常遭邻居诟辱。贫家的姻亲张某一怒,杀了那富家六个人,然后投衙门自首说:「私雠已报,愿就公法。」州刺史张洎爱他义气,说可奏请朝廷免他死罪:「吾将闻上,免汝之死。」张某回答:「岂愿以一身乱天下法哉?速死为幸。」张洎嗟歎数四,终于判他死刑。那时候,百姓心中显然有一部至大至公的天下法(《事实类苑》卷五十六)。

清康熙年间,浙江宁台道有五六人因盗窃罪繫狱。宁台道副使赵良璧发觉案情有寃,就暂放他们离去,约定三个月后要自动回来:「尔等且各归视其父母妻子。听吾约,三月当至,至则减尔等罪。」三个月后,那几个人无不守信回到狱中,赵良璧也守信上书巡抚、总督,说明一切。总督、巡抚都十分嘉许,最后把那五六人放了。那时候,法律的真谛在乎诚信(《巾箱说》)。

今天,新中国百姓却似乎不知道天下有公法,德江县、三亚市、太和镇等故事就是明证。为甚麽这样,中共应该明白。

最近,江苏无锡几个负责城市管理的共干到一家饭店开怀吃喝,吃喝后上车就要开走,店主童传凤上前请他们付帐,共干喝道:「你是甚麽东西,还要不要在这里做生意?」跟着就赏童传凤一顿毒打,打得她要在医院躺一个星期。

也是最近,广东蔡坑村民反对共干强徵田地,一天深夜,几十名公安掩至,没有法庭特许令就破门入屋,把反对徵地的领袖拘捕毒打,一人被打得奄奄一息,昏迷不醒,送了进医院,有没有死去,我们不会知道,因为这样的事根本不算新闻。

总之,中共由一九五○年镇压反革命到一九六五年展开文革到一九八九年发动天安门大战到今天和谐社会,法律的真谛都在乎拳头。去年,中共所谓「群体抗争活动」至少有十二万七千五百宗,这种和谐现象西方没有,旧中国也没有,原因古人说得很清楚:「上之所为,民之归(根据)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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