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来客网

学生牛奶疑有隐患,不追究牛奶而让班主任试喝?

近日,安徽宿州市萧县教体局下发通知称,因部分学校供应的学生牛奶疑似存在安全隐患,经检测合格后恢复供奶,要求班主任提前一小时试喝,以确保学生饮用安全。通知还强调,各学校要确保班主任把此项工作落到实处,提高班主任工作责任心,如因班主任不按要求操作造成后果的严肃处理。 

该通知引发了众多网友质疑。一个简单的设想是,为了保证学生饮用安全的初衷固然没错,可让班主任试喝,班主任喝坏了咋整? 

22日下午,萧县网宣办官微发布通报称,班主任试喝制度的目的在于增强班主任责任心,并无让班主任承担安全风险的意图,目前该项工作并未执行,已及时撤销通知决定,并已停止学生牛奶的供应。

当地官方听取公众意见,及时纠偏,当然还是值得肯定的。但此事透露出的一些主管部门的办事思路与风格,却值得说道说道。 

印象中,试吃、试喝是古装剧里才有的场景。在倡导人格平等的现代社会,这种为了保障一部分人安全健康而侵犯另一部分人权利的行为,就该彻底消失。

或许,有些人容易受“牺牲我一个,保全大局面”的思维影响,但现代人文理念更加强调、尊重个人权利。大家的权利是权利,个人的权利同样是权利;大家的生命是生命,个人的生命同样是生命。每一个独立生命都是无价的,在生命价值的概念里,不存在“多大于一”的数学公式。  

我们感激、赞美牺牲精神,但却并不鼓励、更不能强迫个体去践行,这是文明的标线。

班主任试喝牛奶,往严重了说,是校方置班主任合法合理的权益于不顾,将学生的利益凌驾到班主任个人权益之上。这种思维,便是一种牺牲思维。而且,还不是主动的“牺牲我一个”,而是被动的“牺牲你一个”。 

文明和法治社会赋予班主任的个人权利,和赋予学生们的个人权利,没有本质的区别。人之为人,无贵贱高低之分。我们只能说,在这个前提下,我们奉行尊老爱幼、照顾弱者,这是我们的美德,但不能上升到一种权利差异,不能搞道德绑架。  

评论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