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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保险集团原党委副书记 总裁王银成受贿案一审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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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中国人民保险集团原党委副书记、总裁王银成受贿案,对被告人王银成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万元;对王银成受贿所得财物及其孳息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被告人王银成当庭表示认罪服判,不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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