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9日,上海市巨灾保险首个试点工作在黄浦区启动,通过公开招标确定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作为首席承保人,黄浦区政府作为巨灾保险的投保人,由区政府以财政支付方式缴纳巨灾保险保费。

签约仪式现场。新民晚报 图
为保证试点工作的规范有序进行,黄浦区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上海环亚保险经纪公司作为巨灾保险的风险顾问;通过公开招标择优确定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作为首席承保人,与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公司共同组成巨灾保险共保体。
黄浦区政府作为巨灾保险的投保人,由区政府以财政支付方式缴纳巨灾保险保费。保险期间内,因遭受台风、暴雨、洪水导致黄浦区行政区域内住房及其室内家庭财产发生损失,以及因上述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导致身处黄浦区行政区域范围内的自然人死亡时,保险公司按合同约定予以赔偿。
黄浦区委书记、区长杲云在讲话中表示,黄浦区作为上海巨灾保险首个试点区,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多层保障、风险共担的原则,将不断完善防灾规范和防灾标准,提高政府、企业和居民防灾意识和防灾水平。探索建立巨灾保险制度,是黄浦区加强特大城市公共安全管理、提高城市风险抵御能力的重要制度创新。
上海保监局党委书记、局长裴光表示,黄浦区在上海率先实践巨灾保险制度,不但是对党中央、国务院工作部署的积极落实,也是对上海城市安全综合管理制度改革的积极创新,有助于推动政府职能转变,切实发挥市场在配置资源中的决定性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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