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饭店老板养2只绿海龟被刑拘,系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



6月4日,记者从广东佛山市顺德区公安局北滘分局工作人员处了解到,近日,顺德区北滘镇一家饭店老板苏某在饭店内养2只海龟,鉴定结果显示2只海龟属于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目前,苏某因涉嫌非法收购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已被刑事拘留。

警方供图

据上述工作人员提供的案情通报,今年2月,顺德区农业局接群众举报称,在北滘镇碧江大道某饭店内有人养殖疑似海龟2只。2月28日,区农业局执法人员依法到该饭店进行水生野生动物保护执法检查,经检查发现该饭店楼道水族箱中养殖有疑似海龟活体2只。经检查,该饭店未持有水生野生动物经营利用和驯养繁殖的相关许可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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