芝加哥联邦第六巡回上诉法庭三名法官裁定,美国货币上印着“我们信靠上帝” (In God We Trust),并不等于赞同任何宗教,因此不违反联邦宪法。
自称奉行无神论撒旦主义的梅尔 (Kenneth Mayle)提出告诉,控称货币上印这种字眼,强迫他认同和散播违反他的宗教信仰的宗教信息。
联邦最高法院曾裁定货币上的文字并非民众会显著展示的东西,因此人民并未被迫公开宣扬与他们的想法牴触的观点。
下级法庭去年10月引用高院的裁决驳回梅尔的告诉,可是他不服上诉。巡回法庭5月31日拒绝受理,表示这句话只是提醒美国传统的历史文字。
美国在1864年南北战争期间,首次在两分钱硬币印上这句话,以对抗南方领袖决定把南方邦联宣布为基督教国家。1938年美国所有硬币开始跟进。
冷战期间美国国会议员企图凸显美国的宗教传统,以有别于苏联等共产国家提倡的无神论,1956年表决通过把“我们信靠上帝”作为全国格言,次年美钞开始印上这句话。
这些年来这个句子一再受到无神论和其他宗教少数派抗诘,可是法官大多不予受理。
联邦最高法院1977年裁定使用美国货币的人并未传扬这句国家格言,因为钱“通常是放在钱包或口袋里,不必公开展示”。
共同提出新告诉的包括无神论者、人道主义者和一个犹太人组成的联盟,宣称美国货币上出现这种与他们的深切信念牴触的格言,迫使他们携带和散播他们不同意的信息、认可他们认为虚假不实的宗教立场,违反宗教自由恢复法和宪法第一修正案。
巡回法庭驳回这些说法,宣称被告的信仰承受的负担并未实质到足以构成违宪,而且他们拥有信用卡或支票等其他便利的付款方法。
原告还可以向第六巡回法庭全体法官或联邦最高法院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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