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停职的金门县金沙镇长陈其德担任刑警期间,收受友人新台币28万元贿赂协助偷渡,最高法院今天依贪污治罪条例违背职务收贿罪判处11年有期徒刑,褫夺公权6年,全案定谳。
最高法院判决书指出,陈其德原为金门县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队侦查佐,民国101年8月间,陈其德与黄姓女友人聊天,得知黄的吴姓女儿因案遭限制出境,却又急着想到中国大陆处理工作,因此索贿28万元。
101年9月,陈其德确认取得款项后,即安排吴女入住金门县警光会馆,再安排吴女搭乘海钓船偷渡至大陆厦门市小磴岛。
吴女成功偷渡不久,因罹患胆囊癌急需返台医治,透过陈其德与中华民国红十字会金门县支会联系,以紧急医疗救援方式经小三通管道入境金城镇水头码头,移民署发现吴女无出境纪录,偷渡犯行因而曝光。
陈其德否认收贿,辩称是黄姓女子的还款。最高法院认为,全案事证已调查明确,陈其德触犯收贿罪,考量他久任公职却贪图私利收贿,深辱官箴清誉,犯后饰词狡辩,还企图与黄女串证隐饰犯行,判刑11年定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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